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2年4月28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2021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2021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