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东方网力”或“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XYZH/2022CDAA20259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称“交易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 持续经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方网力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152,382.91万元;自2019年公司暴露违规担保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资金占用等问题,已连续三年持续巨额亏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公司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以及违规担保等事项涉及大量诉讼,导致大量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冻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正常经营业务受阻。虽然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但因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东方网力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 期初余额
本年度公司管理层在按照内部报表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了清查,并及时进行了多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相关的信息披露。我们首次承接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的相关要求对期初余额执行了相应审计程序,受历史原因、管理层变更、核心人员离职及客观条件所限,我们仍未能获取部分期初余额是否对本年度财务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应当进行追溯重
述期初数的前期差错是否已经完整,也无法判断上述情况对财务报表期初数和上期比较数据的影响程度。
(三) 审计受限
受东方网力历史原因、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的影响,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对东方网力的部分银行账户、往来款项、收入、发出商品、对外投资、借款、律师等实施包括函证、监盘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前述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各类投资等资产项目存在及计量准确性,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成本费用和负债真实性及完整性认定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四) 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
公司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以及违规担保等事项涉及大量诉讼,虽然公司管理层对诉讼事项的影响在2021年度财务报表中进行了必要列报与披露,但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如诉讼事项、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诉讼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也无法确定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违规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无法就违规担保事项、资金占用事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披露的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对于上述所列事项,信永中和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表示尊重,并提出相关解释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服务期间,公司积极配合其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项资料,配合会计师进行函证、监盘,协调相关客户、供应商、被投资单位、前实控人、前任部分管理层、前任会计师等进行访谈,未对审计进行任何限制,全力配合其他审计程序。但由于公司受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加之大额债务到期不能偿还,大量账户被冻结、资金流十分紧张、诉讼案件激增、公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和对客户和供应商影响力下降等因素,导致部分函证、部分监盘难以有效实施,此并非公司自主控制事项。基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过多、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和期初余额列示完整性事项,由此信永中和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
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出具的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和风险判断表示尊重,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确实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1、信永中和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对信永中和出具的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和风险判断表示尊重。
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我们将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对信永中和出具的无法表示的审计意见和风险判断我们表示尊重,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
五、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针对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事项无法表示的意见。公司将采取聚焦优势区域及优质项目,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持续推动降本增效,进一步缩减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持续强化内部管控,加强合规管理,提升合规意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二)针对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形成的期初余额。期初余额是以前期间累计形成的,公司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继续核查历史资料以获取更多材料证据确定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消除或者减轻无法表示意见所形成的基础。
(三)针对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形成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以及诉讼事项。对违规担保以及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将继续核查,发现后及时披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相关资金占用方筹措资金偿还公司;积极应诉,争取不承担违规担保责任及其他诉讼责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四)针对报告中涉及事项的其他问题,公司将根据事实进展拟定解决措施,但由于历史原因、管理层变更、核心人员离职及客观条件所限,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多方磋商协调,可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