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51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2406号)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996,891.02元,合并报表期末的未分配利润为2,619,929,603.31元;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058,788.6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5,878.8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85,206,286.17元,扣除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45,914,290.37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5,644,905.56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185,813,147股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35,034,107股后的股本总额1,150,779,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015,580.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599,938,779.5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
综上,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视同现金分红金额)为622,954,360.39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2-04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检查,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2021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总额为人民币71.61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税前报酬总额 | 2021年度任职变动情况 | 备注 |
1 | 马炳怀 | 监事会主席 | 5.20 | 未变动 | 以全年薪酬计算 |
2 | 杨艳芳 | 监事 | 34.75 | 未变动 | 以全年薪酬计算 |
3 | 金丽丽 | 职工代表监事 | 31.66 | 未变动 | 以全年薪酬计算 |
合计 | 71.61 |
注:报告期内监事会人员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因全体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离职人员及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考核结果为“E”)人员外,剩余74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74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10,877,971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5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15名在职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是“A”,同意对上述已离职的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68,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1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73,67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42,077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4859%,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73%。回购价格为6.470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该等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