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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2)第0037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15,300.4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227,114.1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7,372,789.4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7,305,149.67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前期被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并执行完毕公司重整计划,并于2021年11月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的(2020)粤03破56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截至目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处于恢复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故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的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稳定发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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