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101562022067013817 |
报告名称: |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报告文号: | 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9143号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类型: | 其他鉴证业务 |
报告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报备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签字人员: | 宋智云(110001590339),魏琰琰(11010130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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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1-2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1
1-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9143号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国船舶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A014680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中国船舶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船舶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国船舶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中国船舶实施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1年度中国船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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