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2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
458.00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65.00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187.3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琰琰,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523.00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8.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65.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在本期审计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审计报价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度等情况,已与致同协商确定,因公司目前开展动力业务股权投资的交易事项,交易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变更,本期审计费用将依据交易事项完成情况,作相应调整。根据年度内的上述预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具体要求和审计范围变化等情况,与致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致
同的注册会计师能深入公司各子公司收集财务数据,认真完成了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他们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实事求是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建议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较好地完成公司所交付的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慎判断,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含事
先认可)
3.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