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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弘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通过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达到或实现各项经营管理目标。

3、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4、建立良好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项错误、舞弊行为,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

5、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和完整,真实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6、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控制建设及自我评价工作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治理层面包括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与监督、职权与责任的分配、人力资源政策。业务流程层面包括子(分)公司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信息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分)公司管理、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合同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时,严格按照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全面考虑了公司本部和下属单位的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重大遗漏。

3、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 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在《公

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室,其人员构成均符合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制定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中设置了四名独立董事,分别在财务、公司治理、战略和企业发展等方面,有效地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充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三会一层”各司其职。公司建立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专门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2) 组织架构

公司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原则。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实行决策、审批。

(3) 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计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公司经营层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对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的执行、建设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协助监事会检查相关事项,为监事会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完成董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它事宜。

(4)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奉行“诚实、正直、积极”的人格特质和“用人唯才、不分性别、不分中外、不分民族、不分年龄、不分亲疏、不分本地外地、一律平等对待”的用人政策及“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建立了一套由人事管理、培训、绩效、薪酬、劳动合同管理、福利、奖惩等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制度,在人才的选、育、留、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诠释;公司严格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与全员签署《劳动合同》,并签署《保密协议》约定员工保密义务。公司实行“能力、负责、协调”的干部任用原则,注

重员工培训与职业规划,积极开展各类培训,为员工提供提升素质的平台。

(5)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公司将企业文化视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以员工为中心,营造以人为本、关爱员工的企业氛围;通过二十多年的文化积淀,公司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使命、企业价值观、企业愿景愿景、企业精神、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等的企业文化体系,创建了“结合人才、健全制度、创造利润、福利员工、回馈社会”的企业精神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公司以丰富的文化活动为依托,将企业文化落到实处,形成了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勇于承担的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

4、主要业务控制情况

(1) 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通过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管理。同时,对分支机构、各分子公司实行严格的目标经营责任制,统一预决算管理、统一财务政策和人力资源规划;在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担保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等重大制度上实行统一审批;公司通过定期质询会议和不定期询问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分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主要控股公司的业务运作和财务软件均采用集团统一系统,可实时监控各公司的业务数据和财务信息,有利于及时对控股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并会同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和改进,同时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对各

公司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2) 销售管理

公司根据销售预算,制订年度销售目标,按月分解到各销售部门详细的销售任务、销售回款、费用预算、资本支出、人员核定等各项销售绩效指标,并每月进行考核。同时公司合理确定定价机制和信用政策,严格控制赊销客户,制订了《业务管理流程》《报价流程》等制度,完善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

(3) 采购管理

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采购单管理制度》、《供应商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等制度。公司按照制度的规定,对主要原材料通过招标等方式实行比价采购。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对辅料的成本管理;同时对购买与审批、验收与付款实行岗位分离,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4) 法律顾问

公司高度重视各类合同签署、商务合作、业务运营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在指定部门和人员分级审查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公司已配备专业的处理法律事务专职业务岗位,开展了向合作供应商发送并签订《廉洁协议》,以此推动公司廉政建设工作,同时专门聘请了执业律师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重点审查重大合同、商务合作、业务、运营、三会运作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在防范重大法律风险、及时处理可能遇到法律问题、以及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5) 财务管理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完善了财务中心的组织架构职能,对成本控制职能进行了更精准的定位,在组织企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制作了统一的单据格式,对所有经济业务往来和操作过程经相关人员留痕确认;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都有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公司各类账簿和报表都由系统生成,并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在现金管理方面,公司能遵守《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库存现金账款相符;在账户管理方面,严禁下属单位擅自开立账户,能正确使用银行账户,每月与银行对账,现金按规定缴存银行,对支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在结算方面,作出了详实的操作规定,保障及时、准确结算,防范资金风险。公司能严格对发票、收据进行管理,有明确的发票、收据管理责任人,所有票据的领用、核销都有登记和审核,从而有效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还定期、不定期地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奖优罚劣,以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中心各部门严格执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及各项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努力防止错误和防范漏洞、为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提供了有力保证。

(6) 资产管理控制

公司的财务账务全面准确的核算了公司财产的真实状况,公司实物资产由各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公司通过制定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严格的交付验收流程,使用申请审批流程,规定了存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日常管理规范和定期清查要求,确定了资产的保管人或使用人为安全责任人,通过设立台账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记录、管理,坚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控制,以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管理有序、记录完善、真实存在。

(7) 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规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需聘请专家、专业人员提供可靠、充分的可行性评估报告;决策投资项目在关注项目报酬率的同时,更要关注投资风险的分析与防范,对投资项目的决策要采取谨慎的原则。公司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公司财务部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审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在必要时聘请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8) 资金活动的内部控制

公司资金支付统一在财务在线平台电子流进行审批,按业务审批

流程,由业务线和财务线双线审核,权签人按各自分级审批,通过财务在线统筹安排资金拨付,实行备用金制度,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司明确了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资金支付的程序、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现金收取的范围、现金限额、现金保管、资金盘点与管理的规定。对于银行存款管理、账户管理、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票据管理、票据结算等公司货币资产由财务部资金组负责管理,严格遵循不兼容岗位分离原则,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

(9)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公司的关联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建立了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确定了公司关联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均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类销售的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的利益,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对相关交易进行评价并按规定披露,所有关联交易均履行必要的授权批准程序。

(10)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制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合理保证担保活动的真实完整、合法合规,审批权限的明确,重大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投票通过。制度对公司的担保行为进行合理管控,确保公司担保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

(11) 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规定按照项目投资决策权限对项目进行科学决策,推行关于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投资、设计变更、建设和验收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招投标、建设及施工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外部协作单位的管理。公司以上内控活动,均按照公司制度有效执行,制度包括《招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等。

(12)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制度》等制度,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负责机构、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记录和保管等;明确了投资者关系如何进行等。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平台、电话、访谈等形式与投资者、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经董事会批准,依法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

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信息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了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内控要素作为重点,以公司的各项内控目标为引领,遵循内部控制的全面、重要、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5%≤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10%
资产总额的0.6%≤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利润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
资产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6%
说明: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上述情形的错报时,才被认定上述所列的缺陷类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缺陷认定标准备注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
重要缺陷2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2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缺陷认定标准备注
重大缺陷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
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满足其中之一即符合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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