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义宁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度对公司出具了强调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主要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如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一)审计报告“三”)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公司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弘高创意/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弘高设计/设计公司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弘高装饰/工程公司/弘高工程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泰合数字 | 指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 | 指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弘高中太 | 指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龙天陆 | 指 |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计单位/中兴财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ST弘高 | 股票代码 | 002504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弘高创意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GC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宁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2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2 | ||
公司网址 | www.honggao.com.cn | ||
电子信箱 | hgcy002504@126.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苗强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 |
电话 | 010-85370018 | |
传真 | 010-85370018 | |
电子信箱 | hgcy002504@126.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秘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03536127D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居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及配件、工艺礼品、金银饰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公司成立至2014年10月16日,控股股东为沈建平先生;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273,634,085股,其中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股248,377,6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18%,本次发行的股份于2014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由沈建平先生变更为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沈建平先生变更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全成、鲁校钢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172,673,834.74 | 450,096,118.19 | -61.64% | 829,221,911.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0,701,716.40 | -58,121,660.45 | -537.80% | -341,442,43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0,538,575.96 | -57,803,022.10 | -541.04% | -337,322,42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29,249.01 | -35,900,486.63 | 66.21% | -32,848,833.1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06 | -500.00% | -0.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6 | -0.06 | -500.00% | -0.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56% | -9.68% | -153.72% | -42.90%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2,898,585,163.49 | 3,501,504,400.67 | -17.22% | 3,934,937,10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4,620,416.11 | 560,193,201.32 | -67.04% | 629,564,861.7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72,673,834.74 | 450,096,118.19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547,286.29 | 2,583,082.32 | 房租及水电费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72,126,548.45 | 447,513,035.87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收入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8,473,710.27 | 76,150,684.35 | 29,514,516.86 | 18,534,92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611,666.57 | -55,053,718.23 | -56,290,373.45 | -249,745,95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34,882.27 | -55,065,866.53 | -56,741,881.26 | -249,495,944.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9,351.72 | 4,049,135.23 | -1,238,503.06 | -12,563,144.0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0 | 1,004,577.9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00.00 | 6,955.68 | 268,263.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405,687.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2,903.82 | 27,619.44 | -7,119,633.1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2,762.38 | 52,473.68 | 358,171.50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加计抵减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8,609.44 | |||
合计 | -163,140.44 | -318,638.35 | -4,120,011.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规模和总量
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调查研究,我国建筑装饰业的规模大体如下:全国共有建筑装饰企业25万余家,其中主营建筑装饰、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审发的资质等级企业2万家,兼营建筑装饰如土建公司、安装公司、园林公司等,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审发的资质等级企业5万家,有营业执照,但由于规模小,未取得国家资质等级的企业18万家,主要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施工队伍850多万,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0万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近700万人,因建筑装饰业的发展,带动建筑装饰材料生产、流通就业人数达500多万人,从事建筑装饰业人数约1400多万人。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国有资产正逐步退出建筑装饰行业,目前国有企业在企业总数中不足1%,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占绝大多数。
2、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装饰行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数量过多,供大于求,市场竞争残酷。我国现有企业数量及工程承接能力总量与工程年需求量相比已经供大于求,目前仍有新的装饰工程企业在成立,建筑装饰施工企业数量还在增加,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使工程的承揽更为困难。由于供大于求,企业生存及为困难,行业内特别是住宅装饰企业中,大量的广告充斥各种新闻媒体,以此承揽工程,形成广告大战,企业间的杀价竞争现象十分严重,整个行业已经到了微利行业的状态,有些工程甚至出现了因报价过低而产生亏损。企业承接任务不足,创利能力下降,自我积累、自我完善的条件差,严重影响了企业及行业的发展。
(2)企业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弱。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内的企业规模普遍很小,企业的资金、人力、技术实力差,工程的承接能力普遍不足,很难抵御市场风险。材料生产企业的规范、装备水平、产品的质量同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市场占有率普遍较低。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拥有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的建筑装饰行业旗舰式企业。
(3)专业化程度低,竞争平台单一,价格竞争是主要形式。这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一个大问题,行业内企业普遍都是什么都能干,但什么也干不好,干不精,专业化水平很低,企业没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没有自己的专利技术,不能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形成了行业内企业不分层次的竞争。不论是什么类型的工程,都有一大批企业参与投标,而鲜有企业能够以自己独特的专业水准,针对工程的专来化设计与施工组织方案参与投标,造成众多企业挤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其结果只能是价格的竞争和非商业手段的市场操作,造成企业自我积累能力和创利能力下降,也影响到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4)行业竞争水平低。由于行业处于低水平竞争状况,再加上整个市场不规范,造成行业内的自律水平差,相互贬损,相互拆台,恶性竞争现象十分普遍,也给市场造成了很大破坏,使部分业主利用行业市场的混乱及行业内部的不规范竞争,搞垫资、代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企业资金循环的困难和拖欠工人工资,形成了很深的社会隐患。
(5)技术开发滞后。自主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研制、推广能力差。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技术进步,主要依造国外技术的引进,对外的依赖性极度强,而由我国企业自主开发、研制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及新工艺很少,企业在科技方面的投入少,资金、研发力量不足。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材料生产企业,都没有自己的技术储备,给行业的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障碍。特别是在新技术的推广上,市场信息不灵,推广力度不足,使工程质量水平受到一定的影响,企业的项目创利能力很弱。
3、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持续发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是弘高公司一直以来坚持秉承的经营理念,弘高通过以下战略布局调整,目标将成为拥有创意设计+工业制造+装配化安装系统能力的国内顶级循环经济建设服务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不懈追求。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一站式客户服务和品牌塑造,夯实营销体系及专业服务优势,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用品牌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工程材
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体系所消耗的费用,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围绕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终极追求,公司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及配套服务、架构设计、组织功能以及战略布局,内生和外延相结合成为生态型、学习型、盈利型组织。
(1)品牌优势
成立29年以来,公司在酒店、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等板块进行诸多业务积累,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缔造了千余项精品工程,施工与设计均已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陆续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建筑装饰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创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河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行业贡献奖,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
(2)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围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搭建其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展开全国市场战略布局,逐步建立以北京总部为中心,上海为华东中心、成都为西南中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重点开发这些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并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每个城市的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覆盖全部中心城市的营销服务体系。
(3)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站式生态闭合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优势源于公司拥有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近几年,公司在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方案中合理应用新科技如建筑信息化模型(BIM)、虚拟现实科技技术(VR)、节能环保技术等,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再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优化工程质量控制,降低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设计施工转化率逐年上升。弘高立足于提升企业及行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服务入手,以高端制造的PDM管控平台+建筑业BIM为技术支撑,建设建筑装饰装配化产业园,整合环保生态、智能科技的材料、设备、产品资源渠道,实现供应链金融,在设计、产品、设备、工程、投资等关键服务节点,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4)上市公司经营发展规划
为有效应对市场变革,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弘高公司已着手制定、实施未来的经营工作计划。EPC项目+工业化装饰(装配化)部品生产与集成。EPC模式引领项目工业化装饰(装配化),实现全工业化的、数字化的、智能化的、物联网化的、干法的、装修的装配化(含装配化结构)等装配化的服务模式;与地方政府合作,整合装配式建筑大数据,同时整合现有装配式材料、装修、建筑资源,服务更多政府项目、国、央企项目,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模式改造传统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大变革也是弘高未来的发展方向。平台化合伙制——为团队发展赋能。引入“阿米巴”经营理念,由项目经理与业务人员双向选择组成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项目合作团队,共同参与项目投标和施工管理活动。同期,公司设立专职部门,严格对实施项目拓展团队和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如期完工。平台化合伙制是一种独特、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架构。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合伙人就是公司平台上的一个个“小老板”,既要敢于担当项目,还要有当老板的思维。企业数字化转型,迅速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产业链云平台,提供智慧产业服务,其中包括供应商、金融、物流等众多配套服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
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对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趋高、品牌效益显著增强等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做了必要的管控和营销调整,一是对集团整体管理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内控,强化法务、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调整市场经营方向及重点,发挥弘高创意的品牌优势及设计综合实力,利用已经完成和在施的北京第一高楼“中国尊”、杭州G20峰会主场馆、 APEC会议雁栖酒店、成都环球中心、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国际中心、西安W酒店等众多标志性项目树立的标杆形象,重点布局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热点城市的地标性建设项目和实力雄厚如大型央企国企、品牌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的建设项目;三是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目标,着力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体系。
2、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不懈追求。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一站式客户服务和品牌塑造,夯实营销体系及专业服务优势,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用品牌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工程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体系所消耗的费用,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围绕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终极追求,公司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及配套服务、架构设计、组织功能以及战略布局,内生和外延相结合成为生态型、学习型、增益型组织。在此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四大方面:
(一)品牌优势
成立27年以来,公司在酒店、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等板块形成诸多业绩及技术积累,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缔造了百余项高精工程,打造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承接的建设项目陆续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建筑装饰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创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河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行业贡献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等,其中由公司设计和
施工的上海西康?189弄项目获得堪称“建筑设计界奥斯卡”的凡尔赛国际建筑大奖殊荣。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奖项,铸就了弘高在行业中的品牌和信誉,为公司在既有市场保持竞争力以及新兴市场进行规模化扩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围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搭建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展开全国市场战略布局,逐步建立以北京总部为中心,上海为华东中心、西安为西北中心、成都为西南中心、哈尔滨为东北中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重点开发这些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并提供优质服务,并通过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以五大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另外,公司凭借技术服务优势,与多家大中型地产公司及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有过长期项目合作,上述公司资金充裕、项目资源丰富,持续性稳定性较强,而且公司已完成大部分央企地产公司的资质入库工作。未来公司将制定更完善的客户服务方案,与上述客户展开深度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站式生态闭合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优势源于公司拥有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 机的整体,近几年,公司在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方案中合理应用新科技如建筑信息化模型(BIM)、虚拟现实科技技术(VR)、节能环保技术等,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再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优化工程质量控制,降低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设计施工转化率逐年上升。弘高立足于提升企业及行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服务入手,以高端制造的PDM管控平台+建筑业BIM为技术支撑,关注建筑装饰装配化产业园建设,整合环保生态、智能科技的材料、设备、产品资源渠道,实现供应链金融,在设计、产品、设备、工程、投资等关键服务节点,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技术创新优势
1、高新技术实力突出公司在北京率先推行室内环境监测全过程跟踪,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室内空气检测仪、气相色谱检测等手段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指标控制。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与节能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新技术转化,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将污染物指标降到无害程度。弘高装饰参与北京装饰行业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成为北京建筑装饰协会委托的第一家行业绿色建筑标准试点单位。
2、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结合首都的资源优势,公司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特聘国家知名的各方面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团队, 其中含括了建筑学、结构、装修、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声学、加固、造价、家具、展陈、法律等各方面,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答疑解惑,用强大的技术资源优势保障公司的客户服务水平。
3、技术创新成果丰富公司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重视技术成果转化。公司重视在施工中发现新的工艺作法,使用新型的工具,提高工程品质和运营效率。
4、参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制定公司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如,弘高装饰积极参编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标准号: HJ440-2008)、《室 内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立项号: 20140888-T-60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规程》(标准号: DBJ/T01-26-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号: DBJ/T01-27-2003)、《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标准号:
DB11/509-2007)、《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标准号:DB11/T1087-2014)、《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施工技术规 程》,主编了《建筑装饰装修室内吊顶支撑系统技术规程》等。这些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提高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全国范围内虽然取得不错的成绩,但是对建筑行业及下游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仍在持续。下游房地产业因土地交易、新开工项目中止及在建项目延迟开工等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下降明显;受疫情影响及国家金融政策变化,房地产销售受到了较大影响,进而影响销售回款及项目开发贷款,导致房企资金链出现断裂。
建筑行业除了受上游地产行业不景气拖累外,疫情对建筑行业有以下直接不利影响:返工人员减少,工程施工人员存在短缺;施工材料的产能恢复也受到影响,且原材料的价格有所上涨,进一步压榨公司的利润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673,834.74元,同比下降61.64%;营业利润-336,029,485.39元,同比下降553.7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70,701,716.40元,同比下降537.80%。
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公司管理层采取稳健的经营方针,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优选项目,致力品质提升,强化风险管控,强化EPC项目的全过程服务管控,紧紧围绕战略规划,顺应变革,迎难而上,积极进取。
一方面,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战略部署,公司放弃部分非优质客户及垫资项目的合作,暂停与多家大中型地产公司的业务合作。公司着力开发政府重点项目,深度挖潜项目潜力,发挥弘高公司设计优势,形成EPC服务模式,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聚焦优质客户开拓,制定新的客户评选机制,在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针对EPC服务模式的经营特点,公司对重点业务控制环节和相对薄弱的业务控制环节进行了优化和制度化建设,使制度更加规范且易于操作执行;加强内部审计力度,落实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重点项目加大审计抽查力度;积极开发渠道型、战略型新客户。公司调整战略部署已初见成效,同时也保存了大量优质资源,为未来公司业绩提升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提升管理效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组织工程、法务、审计等部门成立了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大力清收应收账款。针对历史遗留的部分项目,主动出击,通过业务洽谈、司法诉讼等方式,力争完成项目结算并形成资金回收。
通过提升内部管理措施和加大回款力度,在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虽然公司的经营产值出现下滑,但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已趋于稳定,在目前市场客观存在的现状条件下,使得公司能够生存,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条件。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72,673,834.74 | 100% | 450,096,118.19 | 100% | -61.64% |
分行业 | |||||
装饰装修业 | 172,126,548.45 | 99.68% | 447,513,035.87 | 99.43% | -61.54% |
其他业务 | 547,286.29 | 0.32% | 2,583,082.32 | 0.57% | -78.81% |
分产品 |
装饰业务 | 121,900,253.22 | 70.60% | 415,297,351.03 | 92.27% | -70.65% |
设计业务 | 50,226,295.23 | 29.09% | 32,215,684.84 | 7.16% | 55.91% |
产品销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业务 | 547,286.29 | 0.32% | 2,583,082.32 | 0.57% | -78.81% |
分地区 | |||||
东北 | 98,968,506.16 | 57.32% | 72,996,845.30 | 16.22% | 35.58% |
华北 | 40,302,867.22 | 23.34% | 187,928,232.33 | 41.75% | -78.55% |
华东 | 10,289,790.98 | 5.96% | 17,202,133.41 | 3.82% | -40.18% |
华南 | 2,462,000.00 | 1.43% | 7,415,688.12 | 1.65% | -66.80% |
华中 | 8,933,458.90 | 5.17% | 43,477,228.04 | 9.66% | -79.45% |
西北 | 1,091,156.13 | 0.63% | 68,240,726.94 | 15.16% | -98.40% |
西南 | 10,078,769.06 | 5.84% | 51,180,066.04 | 11.37% | -80.31% |
其他 | 547,286.29 | 0.32% | 1,655,198.01 | 0.37% | -66.94% |
分销售模式 | |||||
直接销售 | 172,673,834.74 | 100.00% | 450,096,118.19 | 100.0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装饰装修业 | 172,126,548.45 | 159,072,950.14 | 7.58% | -61.54% | -61.31% | -6.60% |
分产品 | ||||||
装饰业务 | 121,900,253.22 | 117,631,288.81 | 3.50% | -70.65% | -69.51% | -50.75% |
设计业务 | 50,226,295.23 | 41,441,661.33 | 17.49% | 55.91% | 63.00% | -17.03% |
分地区 | ||||||
西北 | 1,091,156.13 | 1,018,376.01 | 6.67% | -98.39% | -98.40% | 12.67% |
西南 | 10,078,769.05 | 9,539,554.91 | 5.35% | -80.81% | -80.70% | -9.17% |
华中 | 8,933,458.90 | 8,062,297.65 | 9.75% | -79.33% | -79.68% | 18.63% |
华南 | 2,462,000.00 | 2,221,462.60 | 9.77% | -66.61% | -66.59% | -0.51% |
华东 | 10,289,790.98 | 9,187,754.36 | 10.71% | -39.84% | -40.30% | 6.89% |
华北 | 40,302,867.22 | 36,208,095.91 | 10.16% | -78.43% | -78.41% | -0.68% |
东北 | 98,968,506.16 | 92,835,408.69 | 6.20% | 36.36% | 35.62% | 9.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 是 √ 否
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 是 √ 否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产值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
未完工项目 | 1,778,416,419.04 | 1,213,803,854.68 | 564,612,564.36 |
是否存在重大未完工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4,032,604,480.59 | 828,204,020.18 | 73,888,192.12 | 4,565,798,610.14 | 221,700,609.48 |
是否存在重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建筑装饰业 | 直接材料 | 100,550,011.78 | 63.21% | 251,764,003.33 | 61.23% | 3.23% |
建筑装饰业 | 直接人工 | 50,426,125.19 | 31.70% | 142,267,426.35 | 34.60% | -8.38% |
建筑装饰业 | 费用 | 8,096,813.16 | 5.09% | 17,146,103.12 | 4.17% | 22.06% |
建筑装饰业 | 合计 | 159,072,950.14 | 100.00% | 411,177,532.80 | 100.00% |
说明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元
成本构成 | 业务类型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直接材料 | 装饰 | 97,941,215.40 | 61.57% | 250,818,295.01 | 61.00% | 0.93% |
设计 | 2,608,796.38 | 1.64% | 945,708.33 | 0.23% | 613.04% | |
小计 | 100,550,011.78 | 251,764,003.33 | ||||
直接人工 | 装饰 | 44,429,074.97 | 27.93% | 129,438,687.33 | 31.48% | -11.28% |
设计 | 5,997,050.22 | 3.77% | 12,828,739.02 | 3.12% | 20.83% | |
小计 | 50,426,125.19 | 142,267,426.35 | ||||
费用 | 装饰 | 4,310,876.95 | 2.71% | 12,335,325.98 | 3.00% | -9.67% |
设计 | 3,785,936.21 | 2.38% | 4,810,777.13 | 1.17% | 103.42% | |
小计 | 8,096,813.16 | 17,146,103.12 | ||||
合计 | 159,072,950.14 | 100.00% | 411,177,532.80 | 100.00%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43,213,650.6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6.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4,480,760.00 | 14.42% |
2 | 第二名 | 38,920,665.00 | 12.62% |
3 | 第三名 | 27,800,475.00 | 9.01% |
4 | 第四名 | 16,450,000.00 | 5.33% |
5 | 第五名 | 15,561,750.68 | 5.05% |
合计 | -- | 143,213,650.68 | 46.4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98,477,041.18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2.8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5,784,178.00 | 15.27% |
2 | 第二名 | 16,807,504.00 | 5.61% |
3 | 第三名 | 14,455,156.00 | 4.82% |
4 | 第四名 | 11,858,055.18 | 3.96% |
5 | 第五名 | 9,572,148.00 | 3.19% |
合计 | -- | 98,477,041.18 | 32.8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1,279,240.67 | 661,422.37 | 93.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市场开拓,拓展客户渠道所致。 |
管理费用 | 31,902,798.18 | 50,237,103.26 | -36.5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降低运营成本所致。 |
财务费用 | 2,720,511.80 | 3,798,400.08 | -28.38%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融资费用降低所致。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225,081.00 | 319,618,162.67 | -31.7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354,330.01 | 355,518,649.30 | -3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9,249.01 | -35,900,486.63 | 66.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7,708.53 | 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0,000.00 | 1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7,708.53 | 1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15,887.00 | 61,954,000.00 | -44.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55,480.13 | 51,031,042.71 | -30.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593.13 | 10,922,957.29 | -111.3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91,133.61 | -24,977,529.34 | 75.7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比上年同期增加66.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加大项目管控力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产生的经济回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3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较比上年同期增加75.7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5,945,385.82 | 1.24% | 44,593,486.70 | 1.27% | -0.03% | |
应收账款 | 2,207,366,711.66 | 76.15% | 2,732,374,962.58 | 78.03% | -1.88% | |
合同资产 | 201,064,736.04 | 6.94% | 274,892,654.74 | 7.85% | -0.91% | |
存货 | 21,939,173.36 | 0.76% | 0.76%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4,878.52 | 0.02% | 0.02% | |||
固定资产 | 3,550,699.39 | 0.12% | 4,817,509.19 | 0.14% | -0.02% |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0.03% | -0.03% | |||
使用权资产 | 1,382,990.27 | 0.05% | 0.05%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0.97% | -0.97% | |||
合同负债 | 23,588,477.69 | 0.81% | 29,557,622.24 | 0.84% | -0.03% | |
租赁负债 | 814,650.63 | 0.03%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弘高创意、子公司弘高设计和全资孙公司弘高装饰因弘高装饰与业主、供应商或员工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1,417,271.97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松榆里支行11,321,576.84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3,205,378.64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2,081,718.34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人民西路支行1,928,079.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1,699,988.21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1,639,690.85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1,589,284.53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575,147.90元,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支行1,018,212.39元,均为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弘高泰合因未变更银行预留信息导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96,101.89元使用受到限制。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注4、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设计 | 50,000,000.00 | 263,163,026.23 | 178,432,643.27 | 54,130,120.93 | -7,524,618.58 | -8,130,144.80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设计 | 200,000,000.00 | 2,836,050,281.52 | 55,031,715.91 | 118,543,713.81 | -320,839,127.76 | -355,494,536.9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模式
持续发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同时,弘高通过以下战略布局调整,目标将成为成为拥有创意设计+工业制造+装配化安装系统能力的国内顶级循环经济建设服务商。
1、工业化装饰(装配化)部品生产与集成
工业化装饰(装配化)产业落地,实现全工业化的、数字化的、智能化的、物联网化的、干法的、装修的装配化(含装配化结构)等装配化的生产集群;与地方政府合作,整合装配式建筑大数据,同时整合现有装配式材料、装修、建筑资源,服务更多国企、央企、地产公司,促进当地科研成果、税收、就业指标的同时,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打造文创+科技装配化产业园区,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互联网+”等创造出新业态、新模式来改造传统动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重大变革也是弘高未来的发展方向。
2、平台化合伙制——为团队发展赋能开拓团队经理将采取自荐或公司推荐的方式确定,由项目经理与业务人员双向选择组成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项目合作团队,共同参与项目投标和施工管理活动,与公司内部项目经理可自愿组合团队,与公司外部项目经理组合团队需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结成项目合作团队。同期,公司设立专职部门,
严格对实施项目拓展团队和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如期完工。平台化合伙制是一种独特、稳定而有效的管理架构。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合伙人就是公司平台上的一个个“小老板”,既要敢于担当项目,还要有当老板的思维。
3、企业数字化转型迅速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力打造产业链云平台,提供智慧产业服务,其中包括供应商、金融、物流等众多配套服务。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1.公司可能面对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七)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9.8.1条(六)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1107号)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1.3公司主要账户持续被冻结,暂未全额解封。
2.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申万宏源证券(国开泰富资管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58011888股。
3.政策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产业政策的变化会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商业投资活动等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对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需求和业务结构带来较大影响。 近年来,为了调整房市结构、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挤 压房市泡沫以避免出现大的资产泡沫化,国家采取了金融、税收、行政等一系列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如果未来政策调调控扩大行业领域范围,很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客户大多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付款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行业中的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整个行业景气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高度正相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行业有较大的影响。现而今全球经济以及我国的经济增长水平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未来业务拓展、业务订单量、施工进度及客户汇款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近两年经营规模战略性收缩,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对偏大,公司通过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对冲该等风险。
5.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的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明感性。公司通过内部的集采平台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框架、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金额、利用公司积累经验从公司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工程物资的采购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如在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则仍然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整体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公司管理,控制防范风险,规范公司运作,提高运作效率。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机会,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司重大事项,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聘请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行使相应职责。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4、关于独立性: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承接、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和售后服务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能独立开展业务。
5、关于内部审计:公司设监察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日常运行进行内部审计,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建立了公正、透明、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建设,并在工作中认真严格执行。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正在执行的制度及披露日期如下表
序号 | 制度名称 | 修订时间 | 信息披露载体 |
1 | 公司章程(2014年10月) | 2014年10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 |
2 | 公司章程(2014年12月) | 2014年12月17日 | 《巨潮资讯网》 |
3 | 公司章程(2015年1月) | 2015年1月6日 | 《巨潮资讯网》 |
4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10月) | 2015年10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5 | 公司章程(2016年1月)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6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8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2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6 | 累计投票实施细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5 | 内部审计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2016年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7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 2016年6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 |
28 | 公司章程(2017年10月) | 2017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2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8年4月) | 2018年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30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18年4月) | 2018年4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 |
31 | 公司章程(2018年10月) | 2018年10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体系,能独立开展业务,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三)资产方面: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资质,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材料采购和项目承接渠道。
(四)机构方面: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方面: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均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同纳税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84% | 2021年05月26日 | 2021年05月27日 |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73% | 2021年11月18日 | 2021年11月19日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何宁 | 董事、董 | 现任 | 男 | 59 | 2014年 | 2024年 |
事长 | 11月03日 | 11月18日 | ||||||||||
何天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31 | 2018年06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张光华 | 董事、副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0 | 2020年09月24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陈川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18年06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乔琦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6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沈道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于宁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0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李秉仁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71 | 2014年11月03日 | 2021年11月18日 | ||||||
朱时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7 | 2017年07月28日 | 2021年11月18日 | ||||||
王德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5 | 2015年05月21日 | 2021年11月18日 | ||||||
高山 | 监事 | 现任 | 男 | 69 | 2016年08月01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侯祥 | 监事 | 现任 | 男 | 34 | 2018年11月0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潘智军 | 监事 | 现任 | 男 | 49 | 2020年04月2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75,000 | 0 | 0 | 0 | 75,000 | |
宋暘 | 监事 | 离任 | 男 | 46 | 2018年06月27 | 2021年11月18 |
日 | 日 | |||||||||||
刘向飞 | 监事 | 离任 | 男 | 41 | 2018年11月08日 | 2021年11月18日 | ||||||
韩力伟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5年04月14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孙志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54 | 2015年04月14日 | 2021年06月26日 | ||||||
荆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19年04月22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杨立微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8 | 2019年05月16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苗强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0 | 2019年08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
施建民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9 | 2016年09月13日 | 2021年06月26日 | ||||||
包涵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2 | 2020年01月02日 | 2021年06月26日 | ||||||
史滢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女 | 38 | 2020年01月02日 | 2021年06月2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75,000 | 0 | 0 | 75,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高级管理人员:史滢女士、包涵先生、孙志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董事:李秉仁先生、王德宏先生、朱时均先生、孙志新先生因届满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监事:刘向飞先生、宋暘先生因届满辞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史滢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个人原因 |
包涵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个人原因 |
李秉仁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王德宏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朱时均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孙志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个人原因 |
刘向飞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宋暘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1年11月18日 | 任期满离任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
何宁: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读,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11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年10月至2013年6月,任弘高装饰董事。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沈道富:1961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南财大财务会计专业本科、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拥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沪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企业管理顾问咨询师职(执)业资格,任公司独立董事。乔琦:1976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院研究生学历、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硕士学位,在政府机构和投资行业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曾任职中国市长协会、北京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助理,全国市长培训中心数字城市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房地产业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联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市长助学公益基金执行主任,百城市长公益论坛理事会秘书长。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相关经验。在物联网、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数据、文化创意产业、产业园区运营、房地产金融、产业并购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自性,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前瞻性,任公司独立董事。于宁:1982年出生,金融学博士、博士后教育背景,曾任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顾问、深圳天石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人/董事总助理,有丰富的企业顶层设计、顶层资源对接、战略规划经验,擅长私募股权基金和产业基金以及产业母基金组建,IPO 上市、企业并购、企业债券及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和投资组合管理,家族办公室企业,主导或参与投资过 Facebook,Airbnb,Uber, Lyft,Wework,SpaceX,Hyperloop,Honest Company、等优秀企业,帮助多家公司在 NYSE 和 NASDAQ上市。多年的金融学教育及工作经历,积累了大量金融监管机构、银行、基金、投行等金融机构资源,任公司独立董事。陈川: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1月至1994年11月,任北京天成宝石公司销售部经理;1994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北京赛格经贸公司总经理;1998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赛格有限董事长;2014年6月至今,任赛格立诺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光华:男,1972年生,北京市人,曾任联创投资合伙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NQ mobile group 副总裁,新浪微博投资基金顾问,中关村物联网联盟副秘书长,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顾问,中国国际
商会理事,美国商会企业代表,北京邮电大学国家科技园顾问,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企业准油股份(002207.sz)董事长,董事、法人,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相关经验。在互联网、高科技、产业园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2020年9月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何天:1990 年生,毕业于加拿大University of Toronto(多伦多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数学、历史双学士学位。毕业后直至2016年底,在北美从事地产开发及金融工作,期间在多伦多亲自主持某一大型地产开发项目;2017 年 3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职务,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监事
侯祥:1987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毕业。2013至2014年,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至2018年先后任北京中企会文化有限公司秘书长、集团总裁;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高山: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11月至2015年12月,先后任弘高装饰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系统负责人、人资行政系统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潘智军:男,1973年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南京大学EMBA,曾在飞利浦小家电、荣事达美泰克总公司、熊猫集团等企业担任高级管理岗位;现任安徽宇航派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小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经选举担任安徽省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
何 宁: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参见前述“1、董事”)。张光华:董事、副董事长(参见前述“1、董事”)。何 天:董事、副总经理(参见前述“1、董事”)。韩力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澳斯特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6年1月,任弘高设计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弘高设计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荆明: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弘高装饰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4月,任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弘高装饰董事长;2019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杨立微: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至2019年5月,先后任弘高装饰成本、结算、资金等重要部门经理、总监职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财务工作。苗强: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2月任弘高装饰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何宁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08月13日 | ||
何宁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3年11月06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何宁 |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15年02月16 |
董事长 | 日 | ||||
何宁 |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09年10月10日 | ||
何宁 |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15年01月27日 | ||
何宁 |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06年08月25日 | ||
何宁 | 北京丁星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8年06月20日 | ||
何宁 |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年10月10日 | ||
何宁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23日 | ||
何宁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22日 | ||
何宁 | 北京思雅姝丽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08月31日 | ||
何宁 | 北京中天智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4月18日 | ||
何宁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8月09日 | ||
何宁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1年04月28日 | ||
韩力伟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2月23日 | ||
韩力伟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20日 | ||
韩力伟 | 北京超限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7年04月25日 | ||
韩力伟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23日 | ||
韩力伟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22日 | ||
荆明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9年03月07日 | ||
荆明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0年11月20日 |
荆明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20年06月10日 | ||
荆明 | 北京熠宸会议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4月21日 | ||
陈川 | 北京印通信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4年04月17日 | ||
陈川 | 北京赛格立诺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4年06月29日 | ||
陈川 | 北京每座美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 | 2012年12月12日 | ||
陈川 | 浙江万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1年09月28日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能力、职务、绩效等提出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确定依据
公司依据岗位价值、工作能力和业绩等原则制定全体员工的薪酬分配政策,对不同人员实行相应的工资体系。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固定薪酬主要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职责、工作内容等确定,并参照公司人均薪酬增幅进行调薪。绩效薪酬为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绩效考核机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年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并结合公司年度利润完成情况、经营成果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何宁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59 | 现任 | 69.25 | 否 |
何天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32 | 现任 | 0 | 否 |
张光华 | 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49 | 现任 | 0 | 否 |
陈川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现任 | 12 | 否 |
潘智军 | 监事 | 男 | 49 | 现任 | 12 | 否 |
侯祥 | 监事 | 男 | 35 | 现任 | 12 | 否 |
高山 | 监事 | 男 | 70 | 现任 | 20.43 | 否 |
乔琦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现任 | 1 | 否 |
于宁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现任 | 1 | 否 |
沈道富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1 | 否 |
杨立微 | 副总经理 | 女 | 48 | 现任 | 54.6 | 否 |
荆明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现任 | 55.31 | 否 |
苗强 | 副总经理 | 男 | 40 | 现任 | 44.99 | 否 |
李秉仁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离任 | 12 | 否 |
朱时均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离任 | 12 | 是 |
王德宏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离任 | 12 | 否 |
刘向飞 | 监事 | 男 | 42 | 离任 | 12 | 否 |
宋旸 | 监事 | 男 | 47 | 离任 | 12 | 否 |
孙志新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5 | 离任 | 12 | 否 |
施建民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离任 | 55.28 | 否 |
包涵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离任 | 28.53 | 否 |
史滢 | 副总经理 | 女 | 39 | 离任 | 23.94 | 否 |
韩力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现任 | 51.44 | 是 |
合计 | -- | -- | -- | -- | 514.77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1年04月20日 | 2021年04月21日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1年04月27日 | 2021年04月28日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1年06月08日 | 2021年06月09日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1年08月24日 | 2021年08月25日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10月15日 | 2021年10月16日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 2021年10月22日 | 2021年10月22日 |
议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1年11月18日 | 2021年10月19日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何宁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何天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张光华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李秉仁 | 6 | 2 | 4 | 0 | 0 | 否 | 1 |
朱时均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陈川 | 7 | 0 | 7 | 0 | 0 | 否 | 2 |
王德宏 | 6 | 0 | 6 | 0 | 0 | 否 | 1 |
乔琦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沈道福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于宁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有关建议未被采纳的情况。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战略委 | 1、主任委员: |
员会 | 何宁2、委员成员:董事江五洲(已离任)、独立董事李秉仁、独立董事王德宏、独立董事陈川 | ||||||
审计委员会 | 1、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德宏; 2、委员成员:董事韩力伟、独立董事朱时均、独立董事陈川、董事何天、独立董事王德宏 | 4 | 2021年04月20日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仔细审阅、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2021年04月27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仔细审阅、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2021年08月24日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仔细审阅、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2021年10月22日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仔细审阅、充分沟通和讨论,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秉仁; 2、委员成员: | 1 | 2021年11月18日 |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根据相关 |
董事江五洲(已离任)、董事韩力伟、独立董事王德宏、独立董事朱时均 | 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 人员具体担任的管理职务、年度考核结果、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
提名委员会 | 1、主任委员:朱时均; 2、委员成员:董事何宁、董事孙志新、独立董事李秉仁、独立董事陈川 | 1 | 2021年10月15日 |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8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2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2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8 |
销售人员 | 10 |
技术人员 | 63 |
财务人员 | 8 |
行政人员 | 16 |
合计 | 12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2 |
本科 | 51 |
专科 | 30 |
专科以下 | 42 |
合计 | 125 |
2、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其他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用工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培训计划
公司视人力资源为最宝贵的资源,非常重视员工的个人发展,让员工能更好的融入工作、为员工提供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实现自我提升与发展,并最终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公司为各个部门的员工设计了相应地培训课程,提供各种培训和教育机会,鼓励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培训课程。为了使员工的工作技能不断得到提高,公司会不定期的组织内部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外聘的专业技术老师开设技能培训课。公司将逐步完善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员工岗位胜任能力,保障企业稳定与健康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1. 全体:公司发展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与流程熟悉、office办公软件的运用;
2. 财务部:财务能力拓展、协作部门工作介绍、财务预算分析、投资与融资、财务预算分析、上市公司财务规则、
政策更新内容、财务预算分析;
3. 融资部:财务预算分析、投资与融资;
4. 人力资源部:基础软件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劳动法律培训;
5. 业务部门市场营销中心:商务礼仪技巧训练、中高级营销技巧训练;
6. 工程中心:一建《建设工程管理施工与实务》、二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7. 投标事业部:劳务价格与施工工艺、房地产公司的特性。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1)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合理设置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根据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 积极培育具有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与控制。公司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各类风险的应对策略。(3)内部控制活动。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了一套规范且严密的内部管理体系。(4)内部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和机制,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处理和传递日常经营管理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5)内部监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办公室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办公室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经济活动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发生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财务报告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1)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缺乏重要的业务管理制度或制度运行系统性失效;(4)公司的重大或重要内控缺陷不能得到 及时整改;(5)公司持续或大量出现重要内控缺陷。 |
定量标准 |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 5%,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该缺陷为重大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到或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且不超过 3%,该缺陷为重要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或造成直接财产损失不超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该缺陷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弘高创意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201130号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业绩承诺股东未履行缩股义务,由于股份被冻结,无法完成股份注销。公司正督促业绩承诺股东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完成业绩承诺义务。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无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共同承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弘高设计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1)弘高设计的财务报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合计应注销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应返还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股份数量70,782,809 |
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2)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不得改变弘高设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1、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甲方支付补偿。2、当期应补偿金额中弘高 | 股,弘高中太应注销股份数量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公司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现金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71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3747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
慧目、弘高中太内部按照股权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弘高设计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弘高设计出资额的持股比例分担本条约定的补偿金额,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任;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4、东光 | 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股东尽快推进业绩补偿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东光微电应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7、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东光微电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东光微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何宁、甄建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以及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均已于2014年7月30日作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弘高设计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弘高设计借款或占用弘高设计的资金。" | 2014年09月10日 | 2014年7月30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 | 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五分开原则的承诺,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及其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及领薪。(3)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名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 |
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在本公司/本人为东光微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东光微电造成经济损失,承诺方将向东光微电进行赔偿。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合计应注销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应返还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股份数量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股份数量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公司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现金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71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3747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正在督促并积极配合相关债权人完善股份注销方案。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1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2021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1年报告期内公司
主要银行账号未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七)、(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起将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3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全成、鲁校钢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901799.53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 690.18 | 否 | 执行中 | 2020/11/23收到判决书生效3日内支付弘高装饰1.装饰装修工程款1204513.14元2.自2019/8/20至实际付清之日,以上述工程款为基数按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受理费32860元,由被告长白山负担13473元,弘高负担19387元。鉴定费33409元,由长白山负担21382元,弘高负担12027元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森汇分公司、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田舍酒店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6608980.97元及利息,利息暂计算为989713.25元;2.请求被告依法返还履约保证金5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5160000 | 2,311.81 | 否 | 二审审理中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二审理中 |
元;4.三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诚泓融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993368.18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93119.73元;以上共计人民币4186487.91元;3.请求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418.65 | 否 | 案件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 2019/9/25 调解1.被告于2020/3/18前支付原告工程款2993368.18元及利息损失25146元;2.双方再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0146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吉天铭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1399320.61元;2、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支付未付工程款违约责任,利息损失。 | 139.93 | 否 | 执行中 | 2020/1/2 收到判决:一、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80695.2元;二、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1180695.2元为基数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 执行中 |
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 |||||||
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共计1533663元;2、判令被告(以153366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153.37 | 否 | 执行中 | 2019/12/24 一、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83663元;二、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損失(以1383663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 | 执行中 |
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 |||||||
原告:北京钰堂国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材料款2334919.53元及利息;诉讼费 | 233.49 | 否 | 执行中 | 2019/11/14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334919.53元;以2334919.53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2/10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诉讼费12740元,由被告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郑州卓欣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674804.24元;违约金404883、诉讼费 | 107.97 | 否 | 执行中 | 2021/1/14登记判决书,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货款666967.24元,并支付自2017/1/19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2%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受理费14517元减半收取7259元,卓欣负担53元,弘高负担7206远 | 执行中 | ||
原告: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263719.49元及利息;诉讼费 | 126.37 | 否 | 执行中 | 2020/3/24 判决1.被告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63710.53元;2.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763710.5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8/20起至实 | 执行中 |
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8087元,由原告承担3209元,被告承担4878元。 | |||||||
原告:北京永航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装饰项目款1274394.23元;利息损失;诉讼费 | 127.44 | 否 | 执行中 | 2020/9/16收到判决:一、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253150.84元及利息(以1253150.84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270元,由弘高装饰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蓝美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 | 209.96 | 否 | 执行中 | 2020/11/17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货款2099619.71元,受理费23596元,鉴定费33920 | 执行中 |
告支付材料款2099619.71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元由弘高承担 | ||||||
原告: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向原告支付质量违约金900760.35元;2.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1801520.69元;3.向原告支付工程管理费10679422.31元 ;4.向原告返还超支工程款5092917.11元;5.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及公正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 1,847.46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返还代付款人民币5787670.15元;违约金1157534.03元;诉讼费 | 694.52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1.代偿款5787670.15元,2.违约金1157534.03元。受理费6041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5416元,由弘高装饰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吉兴天地(北京)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316649.1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 | 131.66 | 否 | 执行中 | 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278357.3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278357.34元为基数,自2018/4/27起至2019/8/19日止, | 执行中 |
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278357.43元为基数,自2019/8/20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lpr计算)2.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8325元,由被告承担。 | |||||||
原告:丁云寿,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支付农民工工资146万元;诉讼费 | 146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七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826376.39元,驳回其他。受理费8970元,原告负担2938元,弘高负担6032元。 | 执行中 | ||
原告:郁建强,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工程款6252481.67元及利息(从2014/7/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诉讼费 | 625.25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4211191.67元及利息(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其他。受理费40490元,减半收取20245元,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李智平,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农民工工资250万元;2、诉讼费 | 25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工程 | 543.89 | 否 | 执行中 | 调解书:1.欠付工程款4242300.61元,自2021/3起每月30日前向弘高支付工程款117800元至款清 | 执行中 |
款5438948.66元;诉讼费 | 止,2.若未按上述约定,被告有权以未付款总额为基数自执行申请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3.未按上述任一期约定支付工程款,即可按剩余未付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无其他争议,5.受理费40738元,减半收取20369元,各负担10184.5元,被告在2021/6/31前支付给弘高公司。 | ||||||
原告:北京十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077124.6元;诉讼费 | 107.71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1.货款1077124.6元2.保全费5000元。受理费14500元减半收取7250元,被告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三江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工程款4263888.3元;诉讼费 | 426.39 | 否 | 执行中 | 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4263888.3元。案件受理费40911元,由弘高装饰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哈尔滨小石匠装饰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808718.16元;违 | 180.87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立即向原告支付1.货款1808718.16元,2.违约金90435.91元,驳回其他。受理费21078元,减半收 | 执行中 |
约金;诉讼费 | 取10539元,由被告负担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告: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设计费1017450元;违约金20349元;诉讼费、保全费 | 103.78 | 否 | 执行中 | .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设计费757328.68元;2.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1414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0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70元,被告承担8808元,原告承担3262元。 | 执行中 | ||
原告:宝兴国晟矿业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2570689.94元、贴息34050元、违约金;诉讼费 | 152.59 | 否 | 执行中 | 调解书:弘高装饰于2020/12/28前支付1.货款12570689.94元,2.贴息款34050元以及违约金(以12570689.94为基数从2019/12/20起按照15.4%计算至2020/12/28),3.如弘高装饰未按时支付款项,还需支付违约金包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从2020/12/29起按照15.4%计算至付清之日,4.原告返还装饰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再对此票据进行追索,5.受理费113356元,减半收取56678元,由弘高负担,在支付上 | 执行中 |
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 |||||||
原告:李丽军;被告:弘高装饰、稻香四季房地产、张明勇、李红君、吴玉辉;诉讼请求:1.请求弘高装饰支付工程款1160500元(以此为基数,自2020/2/3起按照贷款利率计算)2.稻香四季房地产、张明勇、李红君、吴玉辉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五被告承担 | 116.0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承德梵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1.判令弘高支付工程款1713332元2.判令弘高装饰给付违约金138600元(自2020/6/9暂计算至20202/11/8,最终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3.判令伯斯特公司在在欠付弘高装饰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给付责任4.诉讼费 | 185.19 | 否 | 执行中 | 判决:1.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拖欠工程款1312660.40元(已扣除质保金147666.60元),利息自2020年6月9日起以1312660.4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货款逾期罚息利率为基础,上浮30%计算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给付之日;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33.6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733.69元,由原告负担2426.72元,被告负担13306.97元。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金福饰 | 100.49 | 否 | 一审审理 | 无 | 一审审理中 |
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货款1004920元,2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以货款为基数,自2018/1/3至2019/8/19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8/20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 | 中 | ||||||
原告:张帅帅;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材料款1047077元,2.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上浮50%即5.775%,自材料款应付之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为99323.36元,3.垫付工程款16873元以及预交税款424672.57元,4.保全保险费用,5.诉讼费、保全费 | 158.79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七日内向原告支付1.货款1047077元,2.违约金,3.垫付款项441545.57元,4.保全保险费5106.77元。受理费9122元及保全费5000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临沂恒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合同欠款1917767元,2、自2019/2/7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全国贷款利率计算逾期 | 208.45 | 否 | 执行中 | 裁定:10日内支付申请人1、劳务费欠款1917767元,2、自2019/2/7至2020/10/30逾期利息144675.82元,支付以1917767元为基数年利率4.35%为标准,自 | 执行中 |
利息,暂计算至2020/10/31,共计人民币146685.2元,3、律师费20000元,4、仲裁费用 | 2020/11/1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逾期利息,3、律师费20000元,4、仲裁费42449.61元。 | ||||||
原告: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工程维修费及未完成的工程款6263548.13元, | 626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工程款3260383元及利息1071035.8元,(以3260383元 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18/1/14至支付之日),共计4331418.8元,2.诉讼费 | 433.14 | 否 | 执行中 | 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补偿款3260383元及逾期利息。受理费减半收取20726元,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福建鼎之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旭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请请求:1.材料款1673842.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0215.27元(合计1724057.47元),2.旭嘉置业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 172.4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博宇通 | 136.4 | 否 | 执行中 | 判决:判决生效 | 执行中 |
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投标保证金1364000元,2.资金占用费(以230000元为基数,自2017/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1134000元为基数,自2018/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3.诉讼费 | 后7日内支付投标保证金136.4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8538元由被告承担。 | ||||||
原告: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告:南通普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共同支付票据金额30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12/12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共同承担诉讼费 | 300 | 否 | 执行中 |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汇票金额157890.99元、102863.17元、284200.04元、392782.91元、316914.64元、45573.49元、114976.2元、316157元、80800.01元、22396.81元、151439.34元、317036元、192281元、212171元、281651.8元、 | 执行中 |
329657.64元;。2、判令支付汇票金额自汇票到期日2019年8月2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诉讼费用依法承担。 | |||||||
原告:中实嘉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货款1544838.63元,2.违约金77241.9315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 | 162.2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联虹置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960527元及利息44663.38元(以6960527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计按照银行间同业资金拆借利率计算,暂计至2021年4月6日,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至);以上两项共计7005190.38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700.52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原告:天津达因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返还款项1000万元及2019/12/26至本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间的利息,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 100 | 否 | 执行中 | 判决1、被告北京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七日内返还原告100万元并支付利息(以一百万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0/2/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被告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大勤(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1、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北京红石国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北京黑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4、赵巍5、曾清雷6、高阳;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红石国际签订的合伙协议2、判决被告红石弘高返还原告投资款100万元,被告红石国际、被告黑岩资本、被告弘高创意设计、被告赵巍、曾清镭、高阳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判决被告嘉兴红石弘高向原告支 | 10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付投资收益(以100万为基数,年利率9.6%为标准,自2019/4/2日起至实际返还全部投资款之日止),被告北京红石国际、黑岩资本、弘高创意设计等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保全费用,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 |||||||
原告:熊云松,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哈尔滨花园邨宾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劳务费1229091.42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逾期支付劳务费的利息788.67元(逾期支付利息自2021/6/1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暂计至2021/6/20日,实际计算至被告全部清偿之日止)(第一、二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1229800.09元)3、请求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122.9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01.0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被告二:北京燕翔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010503.33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在拖欠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 | |||||||
原告:陈俊,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要求二被告返还借款200万元及利息损失(以200万元为基数,利息损失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0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九盟(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694970.5元,并以1694970.5元为基数,从2015/4/18日起支付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标准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69.49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申请人:江西龙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096874.57元;2、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 109.68 | 否 | 执行中 | 裁决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1096874.57元;2、本案仲裁费用2474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执行中 | ||
申请人:北京顺盈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的劳务费共计2062012元,利息共计103100.6元,共计2165112.6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 206.2 | 否 | 仲裁审理中 | 无 | 仲裁申请中 | ||
原告:王立智,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余款176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76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上海森步木制品营销中心,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981812.59;2、请 | 198.18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59454.38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及保全费用。 | |||||||
申请人:北京中大宣青商贸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欠申请人的货款4196180元,违约金125885.40元,利息256843.60元,共计4578909.00元;2、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 仲裁费用。 | 419.61 | 否 | 执行中 | 判决: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货款4196180元及违约金125885.40元;2、本案的仲裁费用47378元由申请人承担2658元,被申请人承担44720元;3、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 执行中 | ||
申请人:沈阳市沈河区云梦佳建材商行,被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材料款总计1943250.01元,并支付利息人民币220790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2164040.01元,2、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216.4 | 否 | 仲裁申请中 | 否 | 仲裁申请中 | ||
原告:北京鸿益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 | 142.9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欠的货款共计人民币1429040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2871.2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及保全费。 | |||||||
原告: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5574684.5元及逾期利息暂计762471.7元(以5574684.5元为基数,自2018/10/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2021/8/25日)共计6337156.2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557.46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否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王新峰,被告一: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三:张明勇,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张明勇、弘高公司共同连带支付原告劳务费1734376元,利息暂计105731.08元(利息以未给付劳务费为基数,按照全国 | 173.43 | 否 | 执行中 | 判决 1、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王新峰工程款1160661.74元并支付逾期利息;2、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1160661.74元及利息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3、驳回王新峰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80 | 执行中 |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1/7日起暂计至2021/8/15日,之后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被告稻香四季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元,由王新峰负担3330元,有弘高装饰负担7350元。 | ||||||
原告:赵加建,被告一句容雨润中央置业有限公司,告二: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想原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0395031.02元及利息2574009.39元(暂计至2021/7/18日,自2021/7/19日起,以10395031.02元为基数,按照1.5倍LPR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暂合计12969040.41元;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1,296.9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否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晟通弘拓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 | 144.69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原告支付欠付货款人民币1378043.93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68902.1965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 |||||||
原告: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借款45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自应当返还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 | 45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否 | 一审审理中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0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以下简称“弘高创意”)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承诺弘高设计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公司支付补偿。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弘高设计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0,035,462.97元,较承诺数少141,964,537.03元,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139,203,891.28股,补偿现金13,920,389.13元,其中弘高慧目应补偿股份70,782,809股,补偿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补偿股份68,421,084股,补偿现金6,842,109元。截止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补偿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其余补偿承诺均未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被申请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沪74执222号、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
京03执恢32号、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2019)沪01执584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粤03执4830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京02执986号、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京0105执17105号、(2018)京0105执17106号。被申请人未足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3、被申请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20)京03执恢32号、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京0105执17105号、(2018)京0105执17106号、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粤03执2661号、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8)京01执14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粤03执4831号。被申请人未足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可能面对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条(七)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9.8.1条(六)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1107号)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1.3公司主要账户持续被冻结,暂未全额解封。
2.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申万宏源证券(国开泰富资管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58011888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16);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09 );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1-048)。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1,326,552 | 59.60% | 611,326,552 | 59.6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0,141,832 | 5.86% | 289,615,598 | 289,615,598 | 349,757,430 | 34.1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51,184,720 | -289,615,598 | -289,615,598 | 261,569,12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37,993,989 | 52.45% | -289,615,598 | -289,615,598 | 248,378,391 | 24.2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190,731 | 1.29% | 13,190,731 | 1.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4,473,971 | 40.40% | 414,473,971 | 40.4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4,473,971 | 414,473,971 | 40.4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25,800,523 | 100.00% | 0 | 0 | 1,025,800,52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司法拍卖流拍股份以物抵债被划转。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申万宏源证券(国开泰富资管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58011888股。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16);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2021-009 );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2021-048)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180,400 | 156,603,710 | 0 | 187,784,110 | 首发限售股 |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236,752,254 | 171,752,254 | 首发限售股 | -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0 | 75,000,000 | 75,000,000 | 首发限售股 | - | |
国开泰富资管-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58,011,888 | 58,011,888 | 首发限售股 | - |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258,363,383 | 33,747,785 | 首发限售股 | - | ||
合计 | 526,296,037 | 289,615,598 | 0 | 526,296,03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由于股份质押回购业务逾期导致部分股份以以物抵债形式司法划转给债权人,导致个别债权人成为股东。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69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0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1% | 187,784,110 | 156,603,710 | 187,784,110 | 0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4% | 171,752,254 | 0 | 171,752,254 | 0 | 质押 | 81,375,956 | ||||||
冻结 | 90,376,298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31%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0 | ||||||||
国开泰富资管-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66% | 58,011,888 | 58,011,888 | 58,011,888 | 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8% | 42,878,352 | 0 | 42,878,352 | 0 |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9% | 33,747,785 | -224,615,598 | 33,747,785 | 0 | 质押 | 33,747,785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2% | 28,961,432 | 0 | 28,961,432 | 0 | ||||||||
梁军 | 境内自然人 | 1.61% | 16,478,20 | 16,478,20 | 0 | 16,478,20 |
0 | 0 | 0 | ||||||
张宏志 | 境内自然人 | 1.28% | 13,115,731 | 0 | 13,115,731 | 0 | ||
黄超 | 境内自然人 | 0.83% | 8,509,500 | 1,009,500 | 0 | 8,509,5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梁军 | 16,47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78,200 | |||||
黄超 | 8,50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9,500 | |||||
王莹 | 8,50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9,100 | |||||
黎虹 | 5,760,3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760,313 | |||||
徐志祥 | 5,70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4,500 | |||||
俞宙 | 3,99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9,900 | |||||
邓彩云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000 | |||||
李忠峰 | 3,289,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3,289,473 | |||||
杨清嵩 | 2,95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59,900 | |||||
刘其美 | 2,54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4,1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何宁 | 2003年11月06日 | 91110117756030277N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中介除外);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何宁 | 1997年08月13日 | 91110114756729299Y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发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控股和参股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何宁 | 本人 | 中国 | 否 |
甄建涛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何宁: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至今,任弘高慧目执行董事;2003年 11 月至今,任弘高中太执行董事;2006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 年 10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弘高装饰董事。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9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甄建涛:1962 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 年 8 月至今,任弘高慧目监事;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弘高中太监事;2006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弘高设计董事;1993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弘高工程董事;2014 年 11 月至017 年 6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黄炎勋 | 2006年08月22日 | 10,000,000,000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110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全成,鲁校钢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201107号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创意)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弘高创意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弘高创意,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五、4中所述,弘高创意连续三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弘高创意主要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弘高创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以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3和附注六、33。
弘高创意主营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主要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按产出法确定,即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弘高创意2021年度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172,126,548.45 元,占2021年度收入总额的99.68%。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其准确确认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管理层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时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要对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地进行评估和修订,因此我们将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的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收入确认及预算成本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工程项目合同台账,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对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检查关键
合同条款,评价管理层在识别合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并将其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以及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等方面作出的判断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检查工程项目已完成工作量的确认依据,对已完成工作量执行函证程序,并重新计算履约进度;
(3)获取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项目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合理;
(4)选取工程项目样本,了解工程完工情况,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程度,评估履约进度的合理性,对本期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
(5)选取工程项目样本,对工程项目回款情况进行统计,与履约进度进行比较,分析现金流及工程项目回款情况;
(6)检查财务报表和附注中与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相关的列报和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10和12以及附注六、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高创意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457,237,282.05 元,坏账准备余额1,249,870,570.39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为76.15%,金额及比例重大。
弘高创意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对于单项应收账款,当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管理层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管理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评估、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2)了解建筑装饰施工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和信用风险特征,将管理层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评价其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的判断和依据是否合
理;
(3)执行函证程序,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4)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过程,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选取工程项目样本,核查回款情况,判断预期信用损失估计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检查附注中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其他信息
弘高创意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弘高创意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弘高创意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弘高创意、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弘高创意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弘高创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弘高创意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弘高创意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2年4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945,385.82 | 44,593,486.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91,997.14 |
应收账款 | 2,207,366,711.66 | 2,732,374,96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687,831.11 | |
预付款项 | 116,493,496.60 | 110,796,557.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6,200,750.34 | 56,117,306.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939,173.36 | |
合同资产 | 201,064,736.04 | 274,892,654.7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664,238.75 | 11,841,683.12 |
流动资产合计 | 2,675,166,489.71 | 3,231,304,482.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4,878.5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9,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550,699.39 | 4,817,509.19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382,990.27 | |
无形资产 | 29,280.35 | 83,495.5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155,845.75 | 232,844,254.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644,979.50 | 12,527,707.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3,418,673.78 | 270,199,917.78 |
资产总计 | 2,898,585,163.49 | 3,501,504,400.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6,476,016.72 | 54,853,003.35 |
应付账款 | 1,949,927,814.06 | 2,150,612,179.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588,477.69 | 29,557,622.2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422,103.62 | 14,272,738.39 |
应交税费 | 2,003,822.61 | 51,977,102.58 |
其他应付款 | 251,517,138.57 | 207,047,892.46 |
其中:应付利息 | 2,900,000.00 | 1,716,866.67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5,384.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438,047,311.98 | 391,085,755.67 |
流动负债合计 | 2,709,648,069.86 | 2,933,340,294.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14,650.6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14,650.63 | 374,278.12 |
负债合计 | 2,710,462,720.49 | 2,933,714,572.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177,230.57 | 186,671,335.0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7,770,940.65 | 266,184,905.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4,620,416.11 | 560,193,201.32 |
少数股东权益 | 3,502,026.89 | 7,596,626.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8,122,443.00 | 567,789,828.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98,585,163.49 | 3,501,504,400.67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004.31 | 507,565.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30,771,549.01 | 138,764,732.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00 | 28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0,794,833.32 | 141,272,577.7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38,654,831.26 | 1,006,991,452.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9,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642.00 | 12,152.0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00.00 | 10,200.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8,665,473.26 | 1,026,013,804.74 |
资产总计 | 479,460,306.58 | 1,167,286,382.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94,800.00 | 1,894,8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951,139.82 | 677,769.91 |
应交税费 | 16,132.15 | 28,462.07 |
其他应付款 | 107,546,487.85 | 81,539,846.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0,408,559.82 | 118,074,878.9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278.12 | |
负债合计 | 110,408,559.82 | 118,449,157.0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5,800,523.00 | 1,025,800,52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4,199,476.00 | 1,854,199,476.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6,667.57 | 6,636,667.57 |
未分配利润 | -2,517,584,919.81 | -1,838,922,275.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69,051,746.76 | 1,048,837,225.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79,460,306.58 | 1,167,286,382.5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2,673,834.74 | 450,096,118.19 |
其中:营业收入 | 172,673,834.74 | 450,096,118.1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95,478,904.63 | 466,800,609.56 |
其中:营业成本 | 159,072,950.14 | 411,177,532.8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03,403.84 | 926,151.05 |
销售费用 | 1,279,240.67 | 661,422.37 |
管理费用 | 31,902,798.18 | 50,237,103.26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2,720,511.80 | 3,798,400.08 |
其中:利息费用 | 2,821,480.13 | 3,948,251.94 |
利息收入 | 244,198.92 | 239,913.06 |
加:其他收益 | 182,762.38 | -346,257.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879.5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4,878.5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4,327,564.96 | -34,542,589.6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334,492.44 | 194,505.8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6,029,485.39 | -51,398,832.94 |
加:营业外收入 | 354,360.37 | 28,247.38 |
减:营业外支出 | 700,264.19 | 627.9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6,375,389.21 | -51,371,213.50 |
减:所得税费用 | 34,915,031.56 | 7,592,412.4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1,290,420.77 | -58,963,625.9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1,290,420.77 | -58,963,625.9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0,701,716.40 | -58,121,660.45 |
2.少数股东损益 | -588,704.37 | -841,965.5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72,413,255.15 | -70,213,625.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1,824,550.78 | -69,371,660.4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8,704.37 | -841,965.5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6 | -0.06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6 | -0.0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疆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875.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651,030.15 | 2,842,469.09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127,095.51 | 157,831.77 |
其中:利息费用 | 1,125,195.38 | 157,647.92 |
利息收入 | 169.10 | 3,769.94 |
加:其他收益 | 4,109.45 | 7,334.8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4,879.5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7,877.65 | -599,535.1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68,991,500.00 | -979,482,529.1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75,408,514.34 | -983,075,905.30 |
加:营业外收入 | 5,295.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75,408,514.34 | -983,070,609.62 |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5,408,514.34 | -983,070,609.6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5,408,514.34 | -983,070,609.6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11,250,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76,531,348.72 | -994,320,609.6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1,096,302.60 | 257,743,887.10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7,336.26 | 1,012,214.3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731,442.14 | 60,862,061.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225,081.00 | 319,618,162.6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485,572.40 | 275,201,574.2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072,482.85 | 37,548,080.7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07,545.88 | 9,294,725.0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88,728.88 | 33,474,26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0,354,330.01 | 355,518,649.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9,249.01 | -35,900,486.6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48,758.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9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7,70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7,708.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93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15,887.00 | 28,02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15,887.00 | 61,954,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934,000.00 | 34,999,657.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1,480.13 | 2,231,385.2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55,480.13 | 51,031,042.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9,593.13 | 10,922,957.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91,133.61 | -24,977,529.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673,145.57 | 38,650,674.9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82,011.96 | 13,673,145.5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8,599.93 | 41,444,137.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8,599.93 | 41,444,137.4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82,390.54 | 1,831,589.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75.0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20,210.55 | 48,414,184.7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02,601.09 | 50,246,649.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4,001.16 | -8,802,512.0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48,758.5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48,758.5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48,758.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934,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934,000.00 | 26,12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934,000.00 | 60,054,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934,000.00 | 34,999,657.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21,480.13 | 2,231,385.2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55,480.13 | 51,031,042.7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1,480.13 | 9,022,957.2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6,722.76 | 220,445.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565.10 | 287,119.8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2.34 | 507,565.1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
三、本期增减变 | -494,1 | -1,122, | -373,9 | -375,5 | -4,094, | -379,6 |
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4.46 | 834.38 | 55,846.37 | 72,785.21 | 599.91 | 67,385.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2,834.38 | -370,701,716.40 | -371,824,550.78 | -588,704.37 | -372,413,255.1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4,104.46 | -494,104.46 | -3,505,895.54 | -4,00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94,104.46 | -494,104.46 | 494,104.46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254,129.97 | -3,254,129.97 | -3,254,129.9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3,254,129.97 | -3,254,129.97 | -3,254,129.97 | ||||||||||||
5.其他综合收 |
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177,230.57 | 30,223,743.53 | -107,770,940.65 | 184,620,416.11 | 3,502,026.89 | 188,122,443.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2,372,834.38 | 30,223,743.53 | 324,306,566.17 | 629,564,861.77 | 8,438,592.30 | 638,003,45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2,372,834.38 | 30,223,743.53 | 324,306,566.17 | 629,564,861.77 | 8,438,592.30 | 638,003,45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 | -58,121,660.45 | -69,371,660.45 | -841,965.50 | -70,213,625.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50,000.00 | -58,121,660.45 | -69,371,660.45 | -841,965.50 | -70,213,625.9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2,834.38 | -678,662,644.31 | -679,785,478.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2,834.38 | -675,408,514.34 | -676,531,348.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254,129.97 | -3,254,129.9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3,254,129.97 | -3,254,129.97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6,636,667.57 | -2,517,584,919.81 | 369,051,746.7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2,372,834.38 | 6,636,667.57 | -855,851,665.88 | 2,043,157,835.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2,372,834.38 | 6,636,667.57 | -855,851,665.88 | 2,043,157,835.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 | -983,070,609.62 | -994,320,609.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50,000.00 | -983,070,609.62 | -994,320,609.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2007
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并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东光微电并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
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273,634,085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占发行后股本的比例 |
1 | 弘高慧目 | 126,295,812 | 30.60% |
2 | 弘高中太 | 122,081,851 | 29.58% |
3 | 龙天陆 | 21,042,461 | 5.10% |
4 | 李晓蕊 | 4,213,961 | 1.02% |
合计 | 273,634,085 | 66.30% |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号)。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
(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
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0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2018年5月5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京0105民初36823号、(2018)京0105民初36828号],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纠纷案已获受理。
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弘高慧目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70,782,809股;请求法院判决弘高中太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68,421,084股、返还现金分红6,842,109.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1. 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资本:1,025,800,523元。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1.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弘高设计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门类下的装修装饰业(分类代码:E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装饰业为建筑业四大行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业的一个子行业,行业分类代码为E4900,是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的总称。建筑装饰业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
1. 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有本公司20.03%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控股股东;何宁先生和甄建涛女士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的股份,合计持有弘高中太95.26%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 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1.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1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 | 全资子公司 |
2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元智众”) | 全资子公司 |
3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 | 全资孙公司 |
6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弘高泰合”) | 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 |
7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弘高”) | 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2021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层级子公司共7户,2021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没有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且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涉及未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于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合公司经营形势及财务状况,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制定了拟采取改善及应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
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控制成本,以促使项目款项及时收回及支付,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在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问题下,公司预计以后经营年度签约量及营收规模趋于稳定,逐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及资金紧张的状况。
(2)截至目前,公司作为原告及被告涉及的未决诉讼案件多数尚在审理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相关进展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之说明。作为诉讼的被告方,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上述诉讼;作为诉讼的原告方,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3)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保证签约项目的质量,新项目开工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业主预付款项目的实施,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
(4)公司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公司从目前现实考虑及未来经营发展,积极谋求资产及股权重组,亦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及业务需求,通过行业投资者进行收购重组,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争取尽快摆脱目前经营困境。
基于以上所述,本公司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2、(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2(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
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1、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行业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期内工程、设计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包括逾期工程
组合3: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包括逾期工程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
决算款) |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其他款项
2、其他款项 | ||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5:应收利息
组合5:应收利息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6:应收股利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组合: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0.00 | 5.00 |
1-2年
1-2年 | 50.00 | 10.00 |
2-3年 | 8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4年
3-4年 | 50.00 |
4-5年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 5.00 |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 10.00 | |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00 |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1年内。本公司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关联方为:
①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本公司的母公司;
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被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施工工程中的未完工程施工成本、低值易耗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増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釆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5.00 | 1.90 |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年 | 5 | 2.38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 | 1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 | 31.67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年 | 5.00 | 2.38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00 | 18.00 |
办公设备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00 | 31.67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 5年 | 0.00%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
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情况描述)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本公司已履约的合同工程量按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申报,并由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签字(章)确认后确定。履约义务中已履约部分的相关支出
计入当期损益。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
本公司不适用。
(3)资产证券化
本公司不适用。
(4)分部报告
公司以业务性质(装饰设计业务和装饰施工业务)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根据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 详见四、40(1)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不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原因说明企业无需调整年初资产负债科目。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或5或6或9或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或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3、其他
弘高设计和弘高装饰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5,994.92 | 300,470.40 |
银行存款 | 35,519,390.90 | 43,944,394.79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000.00 | 348,621.51 |
合计 | 35,945,385.82 | 44,593,486.70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母公司弘高创意、子公司弘高设计和全资孙公司弘高装饰因弘高装饰与业主、供应商或员工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1,417,271.97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账户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松榆里支行11,321,576.84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3,205,378.64
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2,081,718.34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人民西路支行1,928,079.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1,699,988.21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太阳宫支行1,639,690.85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1,589,284.53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575,147.9元,新疆霍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支行1,018,212.39元,均为弘高装饰的银行账户。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弘高泰合因未变更银行预留信息导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196,101.89元使用受到限制。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注4、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491,997.14 |
合计 | 491,997.14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4,459,410.33 | |
合计 | 4,459,410.33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1.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用于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偏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是由等级较高的集团或财务公司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但基于谨慎原则,本期期末未对其终止确认,将其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2.减值准备
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及未逾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57,237,282.05 | 1,249,870,570.39 | 2,207,366,711.66 | 3,699,701,943.89 | 967,326,981.31 | 2,732,374,962.58 | ||||
其中: |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1,907,653,131.40 | 95,382,656.58 | 1,812,270,474.82 | 2,828,632,628.59 | 141,431,631.46 | 2,687,200,997.13 |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50,163,288.63 | 5,016,328.86 | 45,146,959.77 | 11,147,838.48 | 1,114,783.85 | 10,033,054.63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499,420,862.02 | 1,149,471,584.95 | 349,949,277.07 | 859,921,476.82 | 824,780,566.00 | 35,140,910.82 | ||||
合计 | 3,457,237,282.05 | 1,249,870,570.39 | 2,207,366,711.66 | 3,699,701,943.89 | 967,326,981.31 | 2,732,374,96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1,907,653,131.40 | 95,382,656.58 | 5.00%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50,163,288.63 | 5,016,328.86 | 10.00% |
合计 | 1,957,816,420.03 | 100,398,985.44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28,238,220.14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1,907,653,131.40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50,163,288.63 |
1 年以内 | 470,421,800.11 |
1至2年 | 24,505,406.41 |
2至3年 | 42,006,568.94 |
3年以上 | 962,487,086.56 |
3至4年 | 115,548,791.03 |
4至5年 | 122,628,156.87 |
5年以上 | 724,310,138.66 |
合计 | 3,457,237,282.05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67,326,981.31 | 282,663,354.91 | 119,765.83 | 1,249,870,570.39 | ||
合计 | 967,326,981.31 | 282,663,354.91 | 119,765.83 | 1,249,870,570.3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山西当代红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 |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阳朔新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山西当代红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5,408.04 |
科玛化妆品(北京)有限公司 | 21,238.63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7,432.31 |
阳朔新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2,807.66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 2,879.18 |
合计 | 119,765.8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78,982,368.17 | 16.75% | 28,949,118.41 |
第二名 | 130,319,400.00 | 3.77% | 6,515,970.00 |
第三名 | 122,640,428.25 | 3.55% | 6,132,021.41 |
第四名 | 102,160,049.60 | 2.95% | 102,160,049.60 |
第五名 | 80,973,760.00 | 2.34% | 80,973,760.00 |
合计 | 1,015,076,006.02 | 29.36%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687,831.11 | |
合计 | 687,831.1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无。
1. 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将应收票据持有至到期、贴现或背书转让,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应收票据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故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1. 减值准备
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及未逾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承兑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为零。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0,788,843.89 | 52.18% | 33,006,195.51 | 29.79% |
1至2年 | 12,756,007.20 | 10.95% | 18,551,841.09 | 16.74% |
2至3年 | 12,512,974.39 | 10.74% | 17,432,417.25 | 15.73% |
3年以上 | 30,435,671.12 | 26.13% | 41,806,103.88 | 37.74% |
合计 | 116,493,496.60 | -- | 110,796,557.7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37,479,891.41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2.17%。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供应商 | 10,228,277.65 | 8.78 | 1-3年 | 未完工 |
第二名
第二名 | 供应商 | 9,165,163.67 | 7.87 | 1-2年,3-4年 | 未完工 |
第三名 | 供应商 | 7,890,921.43 | 6.77 | 1-5年 | 未完工 |
第四名
第四名 | 供应商 | 5,961,581.08 | 5.12 | 1年以内、4-5年 | 未完工 |
第五名
第五名 | 供应商 | 4,233,947.58 | 3.63 | 4-5年 | 未完工 |
合计 | 37,479,891.41 | 32.17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6,200,750.34 | 56,117,306.91 |
合计 | 76,200,750.34 | 56,117,306.9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中:账龄组合 | 63,633,352.69 | 38,965,179.99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20,199,582.74 | 17,953,875.57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6,939,130.60 | 8,105,356.99 |
关联方组合 | 4,900,000.00 | 8,900,000.00 |
合计 | 95,672,066.03 | 73,924,412.5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7,807,105.64 | 17,807,105.6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664,210.05 | 1,664,210.05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9,471,315.69 | 19,471,315.6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0,558,538.41 |
1至2年 | 1,998,997.27 |
2至3年 | 2,383,843.85 |
3年以上 | 18,691,973.16 |
3至4年 | 1,378,901.21 |
4至5年 | 9,105,715.98 |
5年以上 | 8,207,355.97 |
合计 | 63,633,352.6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4,900,000.00 | 5.12% | ||
唐山勒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工程项目借款 | 4,880,424.55 | 5.10% | 244,021.23 | |
福建福润祥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项目借款 | 3,707,422.00 | 3.88% | 185,371.10 |
李钱栋 | 工程项目借款 | 3,610,626.20 | 3.77% | 1,805,313.10 | |
北京长鸿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 | 3.14% | 3,000,000.00 | |
合计 | -- | 20,098,472.75 | -- | 21.01% | 5,234,705.43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21,939,173.36 | 21,939,173.36 | ||||
合计 | 21,939,173.36 | 21,939,173.36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无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无
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73,649,628.24 | 73,888,192.12 | 199,761,436.12 | 307,884,160.36 | 43,896,618.58 | 263,987,541.78 |
未到期质保金 | 1,371,894.65 | 68,594.73 | 1,303,299.92 | 11,479,066.27 | 573,953.31 | 10,905,112.96 |
合计 | 275,021,522.89 | 73,956,786.85 | 201,064,736.04 | 319,363,226.63 | 44,470,571.89 | 274,892,654.74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9,991,573.54 | 预期信用损失 | ||
未到期质保金 | -505,358.58 | |||
合计 | 29,486,214.96 | -- |
其他说明:
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 | 11,180,813.94 | 11,841,683.12 |
预缴税金 | 24,014.48 |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4,459,410.33 | |
合计 | 15,664,238.75 | 11,841,683.12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无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
小计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
合计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0,000,000.00 | 19,0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550,699.39 | 4,817,509.19 |
合计 | 3,550,699.39 | 4,817,509.1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3,700,672.13 | 1,903,224.16 | 21,054,056.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216,179.42 | 71,464.91 | 1,287,644.33 |
(1)处置或报废 | 1,216,179.42 | 71,464.91 | 1,287,644.33 | ||
4.期末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9,766,412.0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22.08 | 10,714,602.52 | 3,655,039.90 | 1,863,582.65 | 16,236,547.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1,536.06 | 5,131.00 | 36,068.40 | 1,222,735.46 | |
(1)计提 | 1,222,735.46 | 1,222,735.4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175,678.19 | 67,891.80 | 1,243,569.99 |
(1)处置或报废 | 1,175,678.19 | 67,891.80 | 1,243,569.99 | ||
4.期末余额 | 3,322.08 | 11,896,138.58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6,215,712.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3,550,699.39 | 0.00 | 0.00 | 3,550,699.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0.00 | 4,732,235.45 | 45,632.23 | 39,641.51 | 4,817,509.1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
合计 | 926,951.6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泛微协同办公软件 | 747,490.60 | 0.00 | 747,490.60 | |||
PKPM施工软件集成系统 | 76,923.08 | 0.00 | 76,923.08 | |||
首信工程企业管理软件 | 102,537.99 | 0.00 | 102,537.99 | |||
合计 | 926,951.67 | 926,951.6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无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14,909.60 | 1,914,909.60 |
(1)新增 | 1,914,909.60 | 1,914,909.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14,909.60 | 1,914,909.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1,919.33 | 531,919.33 |
(1)计提 | 531,919.33 | 531,919.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31,919.33 | 531,919.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82,990.27 | 1,382,990.2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82,990.27 | 1,382,990.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0,248.13 | 1,360,24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4,215.20 | 54,215.20 | |||
(1)计提 | 54,215.20 | 54,215.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14,463.33 | 1,414,463.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 |
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280.35 | 29,280.3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495.55 | 83,495.5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无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项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无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无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155,845.75 | 232,844,254.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无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0,152,610.00 | 507,630.50 | 9,644,979.50 | 13,187,060.36 | 659,353.02 | 12,527,707.34 |
合计 | 10,152,610.00 | 507,630.50 | 9,644,979.50 | 13,187,060.36 | 659,353.02 | 12,527,707.34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3,934,000.00 | |
合计 | 33,934,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6,476,016.72 | 54,853,003.35 |
合计 | 26,476,016.72 | 54,853,003.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70,570,322.80 | 322,478,240.68 |
1至2年 | 165,600,968.39 | 589,845,116.78 |
2至3年 | 477,881,157.53 | 379,694,605.43 |
3至4年 | 187,462,198.68 | 362,823,155.80 |
4至5年 | 189,051,889.09 | 400,303,661.66 |
5年以上 | 359,361,277.57 | 95,467,399.39 |
合计 | 1,949,927,814.06 | 2,150,612,179.7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45,340,522.21 | 未完工结算 |
第二名 | 38,041,039.58 | 未完工结算 |
第三名 | 36,360,069.63 | 未完工结算 |
第四名 | 33,340,333.56 | 未完工结算 |
第五名 | 25,976,361.02 | 未完工结算 |
合计 | 179,058,326.00 | -- |
其他说明:
无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23,588,477.69 | 29,557,622.24 |
合计 | 23,588,477.69 | 29,557,622.2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272,738.39 | 27,139,296.37 | 24,064,361.14 | 17,347,673.6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0.00 | 3,179,242.35 | 3,104,812.35 | 74,430.00 |
合计 | 14,272,738.39 | 30,318,538.72 | 27,169,173.49 | 17,422,103.6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275,258.39 | 22,092,986.59 | 19,073,541.52 | 17,294,703.46 |
2、职工福利费 | 2,313,737.97 | 2,313,737.97 | 0.00 | |
3、社会保险费 | 2,254,989.47 | 2,205,523.31 | 49,466.1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44,754.94 | 2,100,280.78 | 44,474.16 | |
工伤保险费 | 107,268.62 | 102,276.62 | 4,992.00 | |
生育保险费 | 2,965.91 | 2,965.91 | 0.00 | |
4、住房公积金 | -2,520.00 | 472,837.42 | 466,813.42 | 3,504.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44.92 | 4,744.92 | ||
合计 | 14,272,738.39 | 27,139,296.37 | 24,064,361.14 | 17,347,673.6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72,883.09 | 2,900,722.21 | 72,160.88 |
2、失业保险费 | 206,359.26 | 204,090.14 | 2,269.12 | |
合计 | 0.00 | 3,179,242.35 | 3,104,812.35 | 74,430.00 |
其他说明:
无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998,555.79 | |
企业所得税 | 1,800,714.77 | 2,848,949.25 |
个人所得税 | 203,107.84 | 192,199.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34,050.39 | |
教育费附加 | 3,266,078.9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36,783.05 | |
印花税 | 485.80 | |
合计 | 2,003,822.61 | 51,977,102.58 |
其他说明: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900,000.00 | 1,716,866.67 |
其他应付款 | 248,617,138.57 | 205,331,025.79 |
合计 | 251,517,138.57 | 207,047,892.4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借款应付利息 | 2,900,000.00 | 1,716,866.67 |
合计 | 2,900,000.00 | 1,716,866.6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3,364,743.36 | 5,097,672.10 |
往来款 | 173,853,595.32 | 143,775,737.21 |
其他 | 71,398,799.89 | 56,457,616.48 |
合计 | 248,617,138.57 | 205,331,025.7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61,795,096.86 | 未结算 |
沈玉臻 | 15,000,000.00 | 协商一致 |
大连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67,142.00 | 未结算 |
合计 | 83,562,238.86 | --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5,384.61 | |
合计 | 665,384.61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6,884,234.66 | 105,318,794.26 |
保理款项 | 285,766,961.41 | 285,766,961.41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4,459,410.33 | |
附加税 | 10,936,705.58 | |
合计 | 438,047,311.98 | 391,085,755.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本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因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故将待转销项税余额及其产生的附加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注2、本公司2016年将持有的若干交易合同中对买方(即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共计285,766,961.41元,转让给龙信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了动产权属统一质押和转让登记。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584,152.21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4,116.97 |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5,384.61 | |
合计 | 814,650.63 |
其他说明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0,530,355.26 | 494,104.46 | 120,036,250.80 | |
其他资本公积 | 66,140,979.77 | 66,140,979.77 | ||
合计 | 186,671,335.03 | 494,104.46 | 186,177,230.5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497,112.50 | -374,278.12 | -1,122,834.3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1,497,112.50 | -374,278.12 | -1,122,834.3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22,834.38 | -1,497,112.50 | -374,278.12 | -1,122,834.3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
合计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6,184,905.7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6,184,905.7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0,701,716.40 | |
其他调整因素 | -3,254,129.9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7,770,940.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2,126,548.45 | 159,072,950.14 | 447,513,035.87 | 411,177,532.80 |
其他业务 | 547,286.29 | 2,583,082.32 | ||
合计 | 172,673,834.74 | 159,072,950.14 | 450,096,118.19 | 411,177,532.80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72,673,834.74 | 无 | 450,096,118.19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547,286.29 | 房租及水电费收入 | 2,583,082.32 | 房租及水电费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32% | 0.5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547,286.29 | 房租及水电费收入 | 2,583,082.32 | 房租及水电费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72,126,548.45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收入 | 447,513,035.87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收入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3,372.45 | 380,258.93 |
教育费附加 | 87,249.62 | 174,925.12 |
土地使用税 | 180.00 | |
车船使用税 | 11,700.00 | 25,000.00 |
印花税 | 132,685.33 | 233,812.2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8,166.44 | 112,154.80 |
河道费 | 50.00 | |
合计 | 503,403.84 | 926,151.05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1,050,986.79 | 3,725.60 |
福利费 | 7,893.22 | 1,257.00 |
业务招待费 | 49,880.76 | 185,241.24 |
交通燃料费 | 12,491.10 | 2,992.42 |
差旅费 | 143,329.98 | 341,301.86 |
通讯费 | 1,803.42 | 17.66 |
办公费 | 3,567.74 | 58,330.48 |
其他 | 9,287.66 | 68,556.11 |
合计 | 1,279,240.67 | 661,422.3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15,324,383.89 | 26,934,062.61 |
福利费 | 2,381,765.73 | 630,237.01 |
工会经费 | 10,200.00 | 10,632.80 |
职教经费 | 1,400.00 | 5,547.17 |
社会保险费 | 3,427,208.14 | 3,728,347.64 |
住房公积金 | 279,116.00 | 1,010,581.00 |
固定资产折旧 | 1,202,426.16 | 1,444,302.2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31,919.33 | |
无形资产摊销 | 54,215.20 | 89,595.02 |
办公费 | 917,772.86 | 32,297.61 |
修理费 | 80,726.81 | 9,823.00 |
差旅费 | 531,375.37 | 952,613.87 |
小车费 | 416,359.42 | 441,991.44 |
通讯费 | 61,308.63 | 50,202.21 |
业务招待费 | 751,144.09 | 740,788.59 |
水电费 | 160,287.18 | 890,933.63 |
中介服务费 | 2,073,623.48 | 3,428,016.29 |
咨询费 | 138,613.86 | |
租赁费 | 2,076,258.27 | 8,463,731.92 |
广告宣传费 | 44,554.46 | |
运输装卸费 | 22,733.25 | |
残疾人保障金 | 10,614.55 | |
其他 | 1,543,405.36 | 1,234,785.32 |
合计 | 31,902,798.18 | 50,237,103.26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821,480.13 | 3,948,251.94 |
减:利息收入 | 244,198.92 | 239,913.06 |
承兑汇票贴息 |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143,230.59 | 90,061.20 |
合计 | 2,720,511.80 | 3,798,400.08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 | 33,040.88 | 7,334.85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49,721.50 | 45,138.83 |
稳岗补贴 | 6,955.68 | |
债务重组收益 | -405,687.15 | |
合计 | 182,762.38 | -346,257.79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4,878.5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 | |
合计 | 254,879.52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282,663,354.91 | -31,435,815.88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1,664,210.05 | -3,106,773.75 |
合计 | -284,327,564.96 | -34,542,589.6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9,486,214.96 | 490,372.18 |
十三、其他 | 151,722.52 | -295,866.33 |
合计 | -29,334,492.44 | 194,505.8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000.00 | 7,000.00 | |
其他 | 347,360.37 | 28,247.38 | 347,360.37 |
合计 | 354,360.37 | 28,247.38 | 354,360.3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北京社保中心发放职培补贴 | 补助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5,433.64 | 35,433.64 | |
赔偿金、违约金支出 | |||
罚款支出 | 62,221.63 | 300.00 | 62,221.63 |
税收滞纳金 | |||
其他 | 602,608.92 | 327.94 | 602,608.92 |
合计 | 700,264.19 | 627.94 | 700,264.1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26,623.28 | -967,572.8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4,688,408.28 | 8,559,985.30 |
合计 | 34,915,031.56 | 7,592,412.45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6,375,389.2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093,847.3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87,618.6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657.8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4,037,194.04 |
其他 | 34,688,408.28 |
所得税费用 | 34,915,031.56 |
其他说明无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22,224,152.91 | 28,699,024.55 |
投标保证金 | 1,305,000.00 | 10,660,316.42 |
职工还款 | 1,079,551.82 | 2,208,114.13 |
其他 | 2,122,737.41 | 19,294,606.13 |
合计 | 26,731,442.14 | 60,862,061.2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9,126,668.92 | 6,969,217.71 |
投标保证金 | 471,162.80 | 2,590,160.41 |
职工借款 | 2,212,956.20 | 7,977,968.80 |
销售费用 | 1,372,161.57 | 313,423.79 |
管理费用 | 14,005,600.88 | 14,165,179.69 |
其他 | 1,100,178.51 | 1,458,318.83 |
合计 | 28,288,728.88 | 33,474,269.2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款 | 381,887.00 | |
其他借款 | 33,934,000.00 | 28,020,000.00 |
合计 | 34,315,887.00 | 28,02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其他借款 | 13,800,000.00 | |
合计 | 13,8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71,290,420.77 | -58,963,625.9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3,662,057.40 | 34,348,083.7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22,735.46 | 1,444,302.27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31,919.33 | 89,595.02 |
无形资产摊销 | 54,215.2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433.6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917,367.90 | 3,948,251.9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4,879.5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688,408.28 | 8,559,985.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939,173.3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1,431,990.44 | 272,999,261.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2,345,870.28 | -298,326,340.25 |
其他 | -843,032.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9,249.01 | -35,900,486.6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182,011.96 | 13,673,145.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673,145.57 | 38,650,674.9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91,133.61 | -24,977,529.3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182,011.96 | 13,673,145.57 |
其中:库存现金 | 275,994.92 | 300,470.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06,017.04 | 13,174,053.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98,621.51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82,011.96 | 13,673,145.57 |
其他说明:
无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763,373.86 | 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履约保函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等 |
合计 | 31,763,373.86 | -- |
其他说明:
无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北京社保中心发放职培补贴 | 7,000.00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昌平区 | 公共装饰设计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技术开发、咨询、设计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咨询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昌平区 | 公共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服务业 | 51.00% | 直接投资 |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蚌埠 | 安徽省蚌埠市 | 建筑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1、合营企业 | ||||||
无 | ||||||
2、联营企业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设工程设计 | 34.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1、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9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3幢二层1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WTQ3X6,营业期限2020年5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程鹏远,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照明设计,家具设计,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针纺织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2、本公司对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102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出资40万元。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15,272,634.42 | 13,969,848.81 |
非流动资产 | 107,765.30 | 307,389.97 |
资产合计 | 15,380,399.72 | 14,277,238.77 |
流动负债 | 12,230,757.00 | 13,548,117.07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2,230,757.00 | 13,548,117.0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53,965,672.9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49,557,383.56 | |
其他综合收益 | 2,454,863.50 | 1,289,280.13 |
综合收益总额 | -118,364.91 | -18,401.83 |
2,020,521.02 | -1,270,878.30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
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1.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1.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或向控股股东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借款协议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2021.12.31 账面余额 | 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及关联方 | 信用期内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5,945,385.82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3,457,237,282.05 | 1,907,653,131.40 | 50,163,288.63 | 470,421,800.11 | 24,505,406.41 | 1,004,493,655.50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95,672,066.03 | 32,038,713.34 | 40,558,538.41 | 1,998,997.27 | 21,075,817.01 | |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1,949,927,814.06 | 570,570,322.80 | 165,600,968.39 | 1,213,756,522.87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251,517,138.57 | 108,769,897.85 | 30,487,798.83 | 112,259,441.89 |
(续)
项目 | 2020.12.31 账面余额 | 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及关联方 | 信用期内 | 1年以内 | 1-2年 | 2年以上 |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593,486.70 | |||||
应收账款 | 3,699,701,943.89 | 2,828,632,628.59 | 11,147,838.48 | 20,290,843.99 | 27,154,411.12 | 812,476,221.71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73,924,412.55 | 34,959,232.56 | 4,550,127.75 | 6,382,921.76 | 28,032,130.48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33,934,000.00 | ||||
应付账款 | 2,150,612,179.74 | 322,478,240.68 | 589,845,116.78 | 1,238,288,822.28 |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207,047,892.46 | 15,704,010.99 | 85,375,031.66 | 105,968,849.81 |
1.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风险。
1. 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 | 服务业 | 1,049.80 | 3.29% | 3.29%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 | 服务业 | 1,962.88 | 16.74% | 16.7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何宁、甄建涛。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宁、甄建涛。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亿龙恒嘉珠宝设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果洛州敦珠格萨尔文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和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等 | 1,886,792.40 | 否 | 1,228,690.5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金鑫 | 1,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228,690.50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①弘高装饰被起诉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诉讼标的(元) | 起诉理由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案件状态情况 |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案件状态情况 | 起讼日期 | 诉讼其他事项 |
1 | 北京宣达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25,506.7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7 | |
2 | 北京斯米克伯森建材有限公司 | 391,055.5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0 | |
3 | 长沙县安沙镇峰瑞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 | 550,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 |
4 | 陈学军 | 166,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 |
纷
5 | 王学知 | 130,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 | |
6 | 张佳南 | 70,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 | |
7 | 北京磐炎石材有限公司 | 681,681.2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4 |
8 | 戴路纲 | 200,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3/29 | |
9 | 北京秀金洲石材有限公司 | 633,196.7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31 |
10 | 四川欧佳家美建材有限公司 | 183,3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2/13 | |
11 | 北京金富尊科技有限公司 | 198,838.5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2/27 |
12 | 北京达林英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2/28 |
13 | 深圳市海润通商贸有限公司 | 7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3/14 | |
14 | 北京劲得高商贸中心 | 120,169.5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3/21 |
15 | 北京德信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 64,458.6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3/21 | |
16 | 深圳市跃洲建材有限公司 | 272,424.9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3/22 |
17 | 上海亚细亚胶粘剂有限公司 | 250,45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4/8 |
18 | 谈训祥 | 98,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4/10 | |
19 | 海南永润实业有限公司 | 761,59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审理中 | 2019/4/16 | |
20 | 北京美丽雅伟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87,51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4/16 |
21 | 北京利你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3,09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4/19 |
22 | 北京仟世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740,06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4/23 | |
23 | 北京少存盛旺达建筑销售有限公司 | 947,9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24 | 北京慕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305,04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
25 | 北京秀金洲石材有限公司 | 551,536.8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26 | 北京新光景永业商贸有限公司 | 439,825.0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
27 | 北京少存盛旺达建筑销售有限公司 | 3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
28 | 北京金海丰帆木业有限公司 | 673,2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4/16 |
29 | 苏州金凯龙新型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05,4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
30 | 北京摩尔科技有限公司 | 70,8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5 |
31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60,0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10 |
32 | 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 | 285,571.62 | 买卖合同纠纷 | 仲裁审理中 | 仲裁审理中 | 2019/5/15 | |
33 | 郑州弘成石材养护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155,867.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16 | |
34 | 王王旭 | 184,590.16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20 |
35 | 安徽源园建材有限公司 | 883,577.79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22 |
36 | 北京升盈利建筑有限公司 | 474,44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22 |
37 |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 143,6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30 |
38 | 北京万通开利商贸有限公司 | 57,138.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30 | |
39 | 盛高建筑装饰(北京)有限公司 | 63,88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30 |
40 | 北京邦茂联筑建材有限公司 | 41,240.7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5/30 | |
41 | 唐山市路北区汇宇建筑设备租赁站 | 473,51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2/5 | |
42 | 北京舜师泰恒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59,45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11 |
43 | 北京海龙广建设有限公司 | 344,08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14 | |
44 | 北京广盛通商贸有限公司 | 249,33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14 |
45 | 北京宏达远通建材有限公司 | 1,23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1 |
46 | 大乘金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1 | |
47 | 北京市仲航金属结构厂 | 307,673.5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7/2/8 | |
48 | 北京艮(gen)山伟业石材有限公司 | 4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4 |
49 | 北京隆泰顺达木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4 | |
50 | 北京隆泰顺达木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4 |
51 | 北京中大永恒装饰有限公司 | 152,2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4 | |
52 | 刘长生 | 145,986.5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4 |
53 | 陕西龙源鑫科商贸有限公司 | 62,82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6/28 |
54 | 北京恒亿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 45,46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1 | |
55 | 沈阳市于洪区山鹏石材经销部 | 53,036.3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8 |
56 | 杨学超 | 36,000.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9 | |
57 | 北京金长城门窗有限公司 | 30,395.98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11 |
58 | 北京日上工贸有限公司 | 289,000.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15 | |
59 | 美通纳(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84,498.39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9/17 |
60 | 上海神塑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163,031.8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15 | |
61 | 淄博鲁创置业有限公司 | 407,527.7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25 |
62 | 福建一元商贸有限公司 | 198,919.75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25 | |
63 | 美米空间(北京)办公材料有限公司 | 164,14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29 |
64 | 沈阳飞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285,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1/15 |
65 | 格林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65,72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29 | |
66 | 上海蕴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33,122.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7/31 |
67 | 北京欧德雅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90,537.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2/14 | |
68 | 北京德信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1,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 |
69 | 北京冠群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100,484.5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 |
70 | 北京丽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1,35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 |
71 | 上海顺饶电气有限公司 | 267,502.9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5 |
72 | 三亚金时通建工贸易有限公司 | 221,554.4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9 | |
73 | 河北艾迪广告有限公司 | 40,000.00 | 民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12 |
74 | 北京尚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88,1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14 | |
75 | 北京华润鲁艺科兴家具有限公司 | 229,087.50 | 承揽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8/19 |
76 | 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 1,180,695.2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0 |
77 | 北京宏达远通建材有限公司 | 35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0 | |
78 | 北京昱成铝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7,091.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1 |
79 | 北京中奥百佳铝业有限公司 | 112,32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1 | |
80 | 北京安顺泰建材技术有限公司 | 91,745.8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1 |
81 | 颜学会 | 39,6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3 |
82 | 四川麦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4,206.7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6 | |
83 | 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 | 1,383,663.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9 |
84 | 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 | 386,912.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29 | |
85 | 中启天恒(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42,11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8/30 |
86 | 北京凌鹰金属门窗厂 | 402,16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 | |
87 | 北京钰堂国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334,919.5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6 | |
88 | 泉州市丰泽区裕民贸易有限公司 | 479,401.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6 |
89 | 泉州市丰泽区裕民贸易有限公司 | 13,208.16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6 |
90 | 甘井子区华北路日升石材经销处 | 18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8/4/28 | |
91 | 崔潘潘 | 138,375.00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16 |
92 | 北京九鼎久仁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 172,280.7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9/28 |
93 | 上海甄冠实业有限公司 | 207,62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16 | |
94 | 北京万融时泰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9,821.6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0/26 | |
95 | 北京特普丽装饰装帧材料有限公司 | 119,781.6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17 |
96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318,792.04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0 | |
97 | 山东欧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53,98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0 |
98 | 许长发 | 150,924.57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23 | |
99 | 三亚东永晨建材商行 | 687,39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3 |
100 | 北京汇诚名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299,999.7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3 |
101 | 王冲 | 204,6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3 | |
102 | 北京宏盛润丰石材经营部 | 135,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8/31 |
103 | 宝鸡市鼎铭工程照明有限公司 | 74,763.4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3 | |
104 | 长沙市开福区鸿天翔装饰材料商行 | 14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9/5 |
105 | 北京福美谛商贸有限公司 | 49,46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4 |
106 | 上海兰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21,562.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5 |
107 | 上海爱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21,09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6 | |
108 | 北京博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410,000.0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7 | |
109 | 山东巴力特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64,715.73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9/29 |
110 | 北京市永明创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03,28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7/12/26 | |
111 | 郑州卓欣建材有限公司 | 947,767.3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11 |
112 | 北京永固炜业工贸有限公司 | 722,195.7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11 | |
113 | 谢丽薇 | 1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11 |
114 | 北京楚昊歆烨商贸有限公司 | 88,782.5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10/12 |
115 | 宝鸡市金台区欧尚装饰材料商行 | 195,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14 | |
116 | 张永成 | 80,42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25 |
117 | 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763,710.53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30 | |
118 | 北京金鼎艺峰装饰有限公司 | 6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30 |
119 | 美米空间(北京)办公材料有限公司 | 281,9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30 | |
120 | 陕西大唐玻璃有限公司 | 138,587.85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30 |
121 | 刘淑霞 | 22,934.85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0/30 | |
122 | 北京美丽雅伟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87,51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9/28 |
123 | 北京欣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587,526.5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7 | |
124 | 长沙市岳麓区四通八达建材店 | 341,96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7 |
125 | 荜安博不锈钢装饰(北京)有限公司 | 324,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7 | |
126 | 周树荣 | 141,299.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11 | |
127 | 北京永航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253,150.84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12 |
128 | 北京威泰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901,918.26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12 | |
129 | 北京龙头天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9,970.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2/24 |
130 | 长沙市径艺建材有限公司 | 155,486.25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18 | |
131 | 昌黎县鸿昌恒信照明电器商贸有限公司 | 64,19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18 | |
132 | 洛阳市洛龙区福兴隆保温材料商店 | 64,74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6/4 |
133 | 北京京鑫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7,088.4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27 |
134 | 北京佑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66,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11/23 | |
135 | 福建冠爵家居有限公司 | 462,207.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11/29 |
136 | 长沙三军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275,201.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29 |
137 | 北京鼎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6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1/29 |
138 | 熊伟 | 400,0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12/2 |
139 | 北京金润玉石业有限公司 | 218,111.0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2 | |
140 | 西安美科瑞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 | 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19/12/6 | |
141 | 日照市东港区居安防水材料经销处 | 48,68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8/4/11 |
142 | 北京水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69,14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9 | |
143 | 四川美升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48,06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2 | |
144 | 东营市科洁尔家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326,217.05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3 |
145 | 西安胜蓬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7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6 | |
146 |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 87,683.0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7 |
147 | 柏友傲 | 90,000.00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7 |
148 | 北京泓茂清元石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7 | |
149 | 北京老板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412,19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18 | |
150 | 育林环球(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05,946.1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2/23 |
151 | 北京必和必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76,61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19/1/6 | |
152 | 侯永才、闫继兴 | 99,100.00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劳动仲裁审理中 | 劳动仲裁审理中 | 2020/1/6 |
153 | 北京新海星空科技有限公司 | 42,498.56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9 | |
154 | 北京蓝美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99,619.7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9 |
155 | 北京金泰博纳商贸有限公司 | 973,11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0 | |
156 | 北京庆云茂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81,399.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0 |
157 | 北京瀚海飞天科技有限公司 | 35,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0 |
158 | 西安市未央区乾盛建材经销部 | 215,526.35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0 | |
159 | 上海欣旺壁纸有限公司 | 904,869.8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0 |
160 | 上海埃米陶瓷有限公司 | 229,585.5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7 | |
161 | 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18,474,620.4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2/19 |
162 | 成都金典鑫辉科技有限公司 | 42,462.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2/24 | |
163 | 三亚鑫壕贸易有限公司 | 37,578.1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2/22 |
164 | 山花地毯销售有限公司 | 36,066.2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3 | |
165 | 成达文博(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9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9 | |
166 | 北京忠红家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17 |
167 | 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 5,787,670.15 | 追偿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19 |
公司宁波分公司
168 | 北京正和安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971,712.69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20 | |
169 | 上海杰艺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97,409.7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23 | |
170 | 湖南粤辉安居建材有限公司 | 576,352.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25 |
171 | 上海矿贤建材有限公司 | 181,509.97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30 |
172 |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 68,366.23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3/30 | |
173 | 中腾建创(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7,443.89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3 | |
174 | 江苏标榜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0,969.97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7 |
175 | 吉兴天地(北京)建材有限公司 | 1,278,357.3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9 | |
176 | 德家朗化工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曾用名:德家朗骆驼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 5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13 |
177 | 丁云寿 | 826,376.39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14 |
178 | 周存喜 | 19,563.00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22 | |
179 | 郁建强 | 4,211,191.67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22 |
180 | 北京市元正律师事务所 | 347,783.00 | 委托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4/28 |
181 | 李红卫 | 575,0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6 | |
182 | 时新合 | 85,000.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9 |
183 | 上海狮岚木业有限公司 | 151,5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11 | |
184 | 银川中信恒达装饰有限公司 | 129,688.12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5/11 |
185 | 北京煊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 155,800.00 | 建筑设备租金合同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15 | |
186 | 李智平 | 2,500,0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5/21 |
187 | 南京绿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27 |
188 | 北京厘一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45,139.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27 | |
189 | 三亚鑫铭锋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5/29 |
190 | 陈元生 | 993,607.9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6/4 | |
191 | 天津高新伯乐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5 | |
192 | 西安海龙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7,199.05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8 |
193 | 天津杰豪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39,343.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9 | |
194 | 北京鑫海世纪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10 |
195 | 北京安涂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5,88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11 | |
196 | 合肥欧琪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 99,679.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12 |
197 | 南京明川电器有限公司 | 463,527.19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6/17 |
198 | 北京多泰欣家具有限公司 | 662,73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17 |
199 | 安徽多泰欣木业有限公司 | 24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17 |
200 | 鲁晶 | 6,963.47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仲裁审理中 | 仲裁审理中 | 2020/6/18 | |
201 |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 73,89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24 |
202 | 武汉栋梁祉业工贸有限公司 | 753,506.8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28 | |
203 | 北京市北泡轻钢建材有限公司 | 433,028.9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6/30 |
204 | 河北朝晖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 567,203.4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6/28 | |
205 | 南京指间艺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643,723.9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审理中 | 2020/6/30 | |
206 | 北京华迪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23,50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30 |
207 | 北京华迪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146,531.6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30 |
208 | 北京华迪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254,205.9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30 | |
209 | 北京华迪仕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248,633.59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6/30 |
210 |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 227,813.8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1 | |
211 | 凯缘(北京)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800,000.0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3 |
212 | 南京迪泽朗建材有限公司 | 36,16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8 |
213 | 合肥欧琪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 99,679.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8 | |
214 | 威海海马地毯集团有限公司 | 85,472.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14 |
215 | 北京多利建材有限公司 | 77,528.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15 | |
216 | 北京高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18,878.8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16 |
217 | 戚福明 | 115,046.22 | 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7/16 | |
218 | 苟于兵 | 152,901.42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20 | |
219 | 欧必翼门控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9,800.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21 |
220 | 湖南建配龙贸易有限公司 | 117,81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22 | |
221 | 北京郑洋创意装饰有限公司 | 171,7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22 |
222 | 何志林 | 5,261,64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24 | |
223 | 北京六合嘉业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 202,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30 |
224 | 天津市津通达石材销售有限公司 | 40,08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30 | |
225 | 上海设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53,8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7/31 |
226 | 北京升盈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9,461.4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8/5 |
227 | 北京创明睿恒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4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5 | |
228 | 重庆佰斯泰机械有限公司 | 16,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8/7 |
229 | 北京德信明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9,877.5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7 | |
230 | 北京奇保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60,000.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1 |
231 | 张友山 | 27,967.52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2 |
232 | 上海中韩杜科泵业制造有限公司 | 58,85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3 |
233 | 北京十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 | 1,077,124.6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3 |
234 | 北京德圣源石业有限公司 | 290,3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8 | |
235 | 北京三江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4,263,888.3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17 | |
236 | 北京泽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05,951.5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8/20 |
237 | 哈尔滨小石匠装饰有限公司 | 1,808,718.16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20 |
238 | 北京天方基业贸易有限公司 | 73,461.05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25 | |
239 | 科沃建筑装饰材料(廊坊)有限公司 | 321,895.35 | 定作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8/25 | |
240 | 卜永康、顾军 | 589,200.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27 |
241 | 彭先亮 | 105,708.0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8/28 | |
242 | 北京金盾建材有限公司 | 13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31 |
243 | 苏州奥伊迪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191,47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8/31 | |
244 | 北京天顺利旺建材商店 | 94,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9/1 |
245 | 北京仟世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9 |
246 | 合众创展深州工业有限公司 | 180,021.3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9 | |
247 | 麻城市福盛石业有限公司 | 355,328.2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0 | |
248 | 陈志恒 | 458,078.0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0 |
249 | 孙鸿斌 | 642,443.0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0 | |
250 | 周崇峰 | 306,806.0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0 | |
251 | 王雷 | 526,112.0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0 |
252 | 唐勇 | 290,131.8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9/14 | |
253 | 上海蓝盾实业有限公司 | 238,169.2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6 |
254 | 哈尔滨欧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5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18 |
255 | 鸠江区沈巷镇华映水泥制品厂 | 79,34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9/21 | |
256 | 上海威设力新材料科技中心 | 264,235.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22 |
257 | 唐山新宝丰科技有限公司 | 250,568.1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22 | |
258 | 北京青科活动隔墙建材有限公司 | 96,306.00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28 |
259 | 北京升盈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0,60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9/28 |
260 | 北京中科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98,324.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0/10 | |
261 | 北京锋达利优商贸有限公司 | 257,268.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4 |
262 | 秦皇岛市鼎之鑫电子有限公司 | 84,616.9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4 | |
263 | 北京市京泰博雅家具有限公司 | 213,17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5 |
264 | 三河市罗溪地板销售中心 | 40,661.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9 |
265 | 北京中泰鑫盛家具有限公司 | 45,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9 |
266 | 北京致达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5,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19 |
267 | 北京名利永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54,437.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20 | |
268 | 北京美嘉亿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北京桂荣伟业商贸中心) | 221,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0/23 |
269 |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7,766.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23 |
270 | 亿光固态照明(北京)有限公司 | 141,342.09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27 | |
271 | 张瑾 | 7,500.00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28 |
272 | 宝兴国晟矿业有限公司 | 12,570,689.9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30 | |
273 | 北京壹龙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 15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4 |
274 | 武汉鹏丽达建材有限公司 | 992,792.00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5 |
275 | 北京风尚聚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92,2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0/20 | |
276 | 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 | 117,65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6 |
277 | 哈尔滨凯森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398,630.4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1/9 | |
278 | 李丽军 | 1,160,5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9 |
279 | 佛山市南海里水恒大装饰材料厂 | 358,05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11 | |
280 | 山东科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15,065.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12 |
281 | 石文现 | 134,443.43 | 劳动争议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1/13 | |
282 | 亚萨合莱天明(北京)门业有限公司 | 194,128.89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0/11/18 |
283 | 北京苏成宏达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40,000.0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0/11/27 | |
284 | 北京鑫海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99,691.66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2/4 |
285 | 北京泽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379,793.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2/4 | |
286 | 陕西宏磊石材有限公司 | 604,022.07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4 |
287 | 裴丽丽 | 41,316.19 | 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7 |
288 | 承德梵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12,660.4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8 | |
289 | 北京金福饰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1,004,92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2/9 | |
290 | 北京恒凯基业建材有限公司 | 9,789.26 | 买卖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2/9 |
291 | 北京冠龙商贸有限公司 | 575,419.7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一审审理中 | 一审审理中 | 2020/12/9 | |
292 | 张帅帅 | 1,488,622.57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14 |
293 | 张帅帅 | 681,198.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14 | |
294 | 北京金福宏顺科技有限公司 | 177,625.8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14 |
295 | 临沂恒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 | 1,917,767.00 |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0/12/21 | |
296 | 上海宇喜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64,127.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4 |
297 | 北京恒暖信通建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7 |
298 | 北京欧德雅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90,537.2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1 | |
299 | 北京旭日起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93,848.5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4 |
300 | 北京金喜锦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63,222.98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4 | |
301 | 毅景光电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8,223.11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5 |
302 | 成都绿橄榄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 73,388.64 | 劳务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8 |
303 | 北京锦晟鼎盛科技有限公司 | 44,24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8 | |
304 | 福建皓尔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68,755.4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8 |
305 | 贵州中恒巨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9,394.52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26 | |
306 | 北京京大永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241,648.18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28 |
307 | 中腾建创(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46,481.14 | 承揽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28 | |
308 | 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 | 6,263,548.13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2/3 | |
309 | 贵阳市华贵模型动画设计制作有限公司 | 976,761.22 | 承揽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2/4 |
310 | 朱新峰、赖坤学、乔国锋、崔树果、刘如义、杨学成、杨文举、朱朋、夏东营、刘帮、束高旗、赖坤学、陈松宁、杨小梅、赖坤有、宋传恩、赖誉鑫、廖枝华、蒋志高、何春丘、赖坤建、夏振华、吴小明、杨宗耀、陈树声、刘永琴、徐国柱、刘有福 | 957,722.00 | 劳动人事争议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2/7 |
311 | 中科恒创(北京)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517,670.96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2/8 | |
312 | 北京永业中茂科贸有限公司 | 36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2/18 |
313 | 北京美信空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13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2/26 | |
314 | 北京天地祥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97,211.4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2/26 |
315 | 上海声森实业有限公司 | 514,625.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2/26 | |
316 | 青岛佳伯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95,16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1 |
317 | 上海新禧石材有限公司 | 41,415.12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2 |
318 | 福建鼎之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73,842.2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8 | |
319 | 北京博宇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364,0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3/8 | |
320 | 北京中联天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3,337.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10 | |
321 |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0,714.9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18 |
322 | 北京达世广业商贸有限公司 | 117,066.7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18 |
323 | 大连博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2,112.75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3./18 |
324 | 侯高 | 101,514.4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3/23 | |
325 | 程奇宗 | 296,786.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3/24 |
326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4/1 | |
327 | 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4/1 |
328 | 北京清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8,0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4/8 |
329 | 中实嘉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1,544,838.63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4/8 | |
330 | 北京艺品嘉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3,208.72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4/25 | |
331 | 准信智慧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 210,502.77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4/11 |
332 | 北京中青建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385,365.0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4/28 | |
333 | 北京京申扬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5/8 | |
334 | 王唐、穆锡瑞 | 155,000.0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5/10 |
335 | 天津达因建材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5/19 | |
336 | 京融城(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5/20 |
337 | 杨守亭 | 11,3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5/20 |
338 | 赵娜 | 259,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5/27 | |
339 | 王金玉 | 767,534.58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5/27 |
340 | 费县新三沅木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5/28 | |
341 | 海南博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74,559.44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8 | |
342 | 河北科华防静电地板制造有限公司 | 363,864.64 | 买卖合同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8 |
343 | 北京美裕阳光洁具有限公司 | 87,793.00 | 买卖合同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8 |
344 | 杨守春 | 12,9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6 | |
345 | 朱新峰 | 279,512.00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7 |
346 | 赖坤学 | 487,755.75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7 |
347 | 薛赫 | 7,313.04 | 劳动人事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5 | |
348 | 蒋水忠 | 134,075.78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5 | |
349 | 上诉人华占阳 | 177,160.00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5 |
350 | 张家界市桑植县成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51,568.00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24 | |
351 | 乐的美(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58,223.11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21 | |
352 | 成都广泰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24,646.69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26 |
353 | 高建春 | 238,020.19 | 买卖合同纠纷(弘高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6/25 |
被传唤事由:参加对涉案工程总价司法鉴定) | |||||||
354 | 北京苏成宏达劳务有限公司 | 140,000.0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28 |
355 | 上海新禧石材有限公司 | 41,415.12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1 | |
356 | 李福成 | 24,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5 |
357 | 北京一石装修有限公司 | 221,013.55 |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5 | |
358 | 保定皓辰木业有限公司 | 994,916.73 | 承揽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5 |
359 | 四川合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49,982.6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8 | |
360 | 北京弘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44,399.55 | 材料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6/28 |
361 | 北京华宇潞丰建材有限公司 | 39,291.98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9 |
362 | 菌落(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9 | |
363 | 嵇龙成 | 69,15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10 |
364 | 冯玉贵 | 78,75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10 | |
365 | 邓必全 | 185,257.00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14 |
366 | 北京华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9,348.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16 |
367 | 许金凤 | 6,355.09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2 | |
368 | 李家明 | 164,059.00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1 |
369 | 刘有福 | 10,91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1 |
370 | 刘永琴 | 6,33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2 | |
371 | 李晓东 | 341,522.00 | 劳动争议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3 |
372 | 桂春海 | 4,8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3 | |
373 | 刘玉丽 | 1,8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3 |
374 | 陈树声 | 23,175.00 | 劳务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3 | |
375 | 刘正怡 | 5,079.47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5 |
376 | 李博伦 | 2,157.67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5 |
377 | 许海霞 | 10,643.15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5 | |
378 | 王帅博 | 18,845.28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5 |
379 | 廊坊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7/29 | |
380 | 夏胜强 | 19,40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6 |
381 | 蔡得友 | 17,950.00 | 劳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6/16 |
382 | 熊云松 | 1,229,091.4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6/18 | |
383 | 李先贵 | 537,213.54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5 |
384 | 谭玉兵 | 286,14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5 | |
385 | 日照赛菱建材有限公司 | 66,411.6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7/26 | |
386 | 殷金龙 | 337,691.36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6 |
387 | 沈顾林 | 29,022.39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6 |
纷
388 | 李京伟 | 368,462.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弘高提反诉) | 诉讼中(弘高提反诉) | 2021/8/9 | |
389 | 北京中兴亚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2,141.91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12 | |
390 | 大连后盐家居大世界新通达建材商行 | 38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16 |
391 | 山西振美誉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16 | |
392 | 北京至诚至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8,995.98 | 设计分包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16 |
393 | 北京紫照装饰有限公司 | 520,437.35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18 | |
394 | 北京鑫海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87,918.4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25 |
395 | 北京鑫祥达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 1,010,503.33 |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23 | |
396 | 陈俊 | 2,000,000.00 | 民间借贷关系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26 |
397 | 九盟(北京)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694,970.50 | 买卖合同关系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26 | |
398 | 江西龙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096,874.57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8/26 |
399 | 上海隆适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69,755.76 | 买卖合同关系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8/26 | |
400 | 深圳市厅堂声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914,137.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1 |
401 | 天津瑞高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 52,33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6 | |
402 | 北京顺盈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062,012.00 | 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8 | |
403 | 启东天文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49,507.72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9 |
404 | 王立智 | 1,467,876.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9 | |
405 | 朱雪龙 | 575,0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11 |
406 | 上海森步木制品营销中心 | 1,981,812.59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14 | |
407 | 北京中大宣青商贸有限公司 | 4,196,18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16 |
408 | 沈阳市沈河区云梦佳建材商行 | 2,164,040.01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18 | |
409 | 张家界桑植县成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51,568.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19 |
410 | 王贺 | 118,000.00 | 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22 | |
411 | 王金岭 | 787,942.42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22 | |
412 | 北京鸿益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29,04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14 |
413 | 瑞好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341,7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14 | |
414 | 郝菲菲 | 20,576.33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23 |
415 | 北京伊兰同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9,039.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27 |
416 | 王增琦 | 13,855.14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27 |
417 | 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 | 5,574,684.5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27(从调解中心取回时间) | |
418 | 北京秀金洲石材有限公司 | 81,659.84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27(从调解中心取回时间) |
419 | 北京世威嘉业建材有限公司 | 312,8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9/28 |
420 | 张敏、张德川、郭向军、张鹏飞、杨江霞、宋大鹏、曾康、张琪、张孝鹏、段琳琳 | 236,467.94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22 | |
421 | 北京世威嘉业建材有限公司 | 43,6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0/11 | |
422 | 王新峰 | 1,160,661.7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0/12 |
423 | 广东立品地板科技有限公司 | 71,31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15 |
424 | 法拓(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41,855.79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16 | |
425 | 山西振美誉商贸有限公司 | 400,000.00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9/24 | |
426 | 赵加建 | 10,395,031.0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2 |
427 | 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696,887.39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428 | 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127,097.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
429 | 济宁圣家木业有限公司 | 4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430 | 鸿佳时代(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65,703.03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
431 | 上海东铁五金有限公司 | 319,898.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432 | 上海梅峰建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
433 | 上海苏熠建材有限公司 | 316,65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0/26 |
434 | 李晓东 | 270,472.00 | 劳动争议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4/12 | |
435 | 天津新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89,877.14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3 |
436 | 北京时代英良石材有限公司 | 666,294.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4 |
437 | 北京晟通弘拓科技有限公司 | 1,378,043.93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11 | |
438 | 北京丽贝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470,0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17 |
439 | 北京广源业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70,000.00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1/19 | |
440 | 唐勇 | 214,683.00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1/22 |
441 | 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108,100.00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2/2 | |
442 | 张欣 | 11,006.64 | 劳动争议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2/11 |
443 | 杨华明 | 154,578.74 | 劳动争议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21/12/20 |
444 | 北京中天九阳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21,774.55 | 买卖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021/12/30 |
445 | 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借贷纠纷 | 诉讼中(已提管辖) | 诉讼中(已提管辖) | 2021/12/30 |
②弘高装饰为原告的诉讼事项情况如下:
序号 | 被告 | 诉讼标的 (元) | 起诉理由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案件状态 | 截至本财务报表 批准报出日 案件状态情况 |
1 | 东方通汇(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319,613.00 | 设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天津安泰民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294,939.0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审理中 |
3 | 青岛凯贝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1,185,5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4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04,513.1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5 | 长白山保护区新奇世界体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48,054.4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6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2,411.3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7 |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物业有限公司 | 104,852.9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8 | 北京弘轩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招投标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9 | 北京中弘地产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招投标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0 | 北京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招投标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1 | 山东中弘置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 | 招投标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2 | 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森汇分公司、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田舍酒店有限公司 | 23,118,118.8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审理中 |
13 | 诚泓融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018,514.1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4 |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31,095.7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5 |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4,811.1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6 |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 | 73,803.55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有限公司
17 | 甘肃星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8 |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19 | 宁夏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0 | 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1 | 南通中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2 | 天津绿城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3 | 王仲 | 113,612.50 | 追偿权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4 | 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 4,242,300.6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5 | 北京力维斯白龙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6 |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奥南分公司 | 149,903.1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7 | 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28 | 华润置地(深圳)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9 | 江西星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0 | 厦门辉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1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2 |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757,328.68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33 | 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70,295.00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34 | 华谊影城(苏州)有限公司 | 880,479.4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5 | 丽江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6 |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7 | 北京京奥港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8 | 北京创远亦程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39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 40,000.00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40 | 北京塞维斯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塞维斯(北京)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10,000.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41 | 张涛 | 264,220.00 |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 | 二审审理中 | 二审审理中 |
42 | 北京冠龙商贸有限公司 | 104,006.0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43 | 上海联虹置业有限公司 | 7,005,190.3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44 | 上海实均置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2,219.2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执行中 | 执行中 |
45 | 北京星华蓝光置业有限公司 | 982,623.3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诉讼中 | 诉讼中 |
46 | 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弘高工程 | ——— | 执行异议之诉 | 诉讼中 | 诉讼中 |
2.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经营管理情况,本公司划分为管理总部、装饰施工业务和装饰设计业务,采用的会计政策同本附注五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装饰施工业务 | 装饰设计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2021年装饰设计合并 | 管理总部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2021年装饰设计及总部合并 | 2020年装饰设计合并 | 2020年装饰设计及总部合并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流动资产 | 2,626,259 | 172,986,0 | 123,597,9 | 2,738,700 |
,639.07 | 91.72 | 48.68 | ,755.25 | ||||||||
资产总额 | 2,836,050,281.52 | 263,163,026.23 | 2,951,442,439.11 | ||||||||
流动负债 | 2,781,018,565.61 | 83,915,732.33 | 210,823,841.78 | 2,798,268,206.49 | |||||||
负债总额 | 2,781,018,565.61 | 84,730,382.96 | 123,597,948.68 | 2,799,082,857.12 | |||||||
净资产 | 55,031,715.91 | 178,432,643.27 | 87,225,893.10 | 152,359,581.99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8,543,713.81 | 53,582,834.64 | 172,126,548.45 | ||||||||
主营业务成本 | 114,783,121.50 | 44,289,828.64 | 159,072,950.14 | ||||||||
流动资产 | 130,794,833.32 | 192,280,944.26 | 2,677,749,545.88 | ||||||||
资产总额 | 479,460,306.58 | 198,280,944.26 | 2,901,168,219.66 | ||||||||
流动负债 | 110,408,559.82 | 192,280,944.26 | 2,712,231,126.03 | ||||||||
负债总额 | 110,408,559.82 | 192,280,944.26 | 2,713,045,776.66 | ||||||||
净资产 | 369,051,746.76 | 6,000,000.00 | 188,122,443.00 | ||||||||
主营业务收入 | 172,126,548.45 | ||||||||||
主营业务成本 | 159,072,950.14 | ||||||||||
流动资产 | 3,176,429,358.95 | 162,614,233.90 | 117,336,300.99 | 3,288,130,893.99 | |||||||
资产总额 | 3,425,454,632.70 | 251,971,157.93 | 204,562,194.09 | 3,539,287,198.67 | |||||||
流动负债 | 3,014,928,379.87 | 65,408,369.86 | 117,336,300.99 | 3,022,102,258.97 | |||||||
负债总额 | 3,014,928,379.87 | 65,408,369.86 | 117,336,300.99 | 3,022,102,258.97 | |||||||
净资产 | 410,526,252.83 | 186,562,788.07 | 87,225,893.10 | 517,184,939.70 | |||||||
主营业务收入 | 378,725,242.27 | 68,787,793.60 | 447,513,035.87 |
主营业务成本 | 355,277,496.77 | 55,900,036.03 | 411,177,532.80 | ||||||||
流动资产 | 141,272,577.77 | 219,745,232.06 | 3,231,304,482.89 | ||||||||
资产总额 | 166,294,929.77 | 225,745,232.06 | 3,501,504,400.67 | ||||||||
流动负债 | 118,074,878.94 | 219,745,232.06 | 2,933,340,294.43 | ||||||||
负债总额 | 118,449,157.06 | 219,745,232.06 | 2,933,714,572.55 | ||||||||
净资产 | 47,845,772.71 | 6,000,000.00 | 567,789,828.12 | ||||||||
主营业务收入 | 447,513,035.87 | ||||||||||
主营业务成本 | 411,177,532.80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71,752,2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慧目尚需注销70,782,809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中太持有本公司股份33,747,7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中太尚需注销68,421,084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3)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0月9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中:本公司出资10万元,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均未对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实际出资。
(4)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北京
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5)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0.00 |
1至2年 | 0.00 |
2至3年 | 0.00 |
3年以上 | 0.00 |
3至4年 | 0.00 |
4至5年 | 0.00 |
5年以上 | 0.00 |
合计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0,771,549.01 | 138,764,732.67 |
合计 | 130,771,549.01 | 138,764,732.6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516,867.00 | 1,516,867.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897,877.65 | 897,877.65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414,744.65 | 2,414,744.6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43,717.04 |
1至2年 | 588.00 |
2至3年 | 25,000.00 |
3年以上 | 3,000,000.00 |
4至5年 | 3,000,000.00 |
合计 | 3,169,305.0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6,000,000.00 | 2,488,000,047.26 | 337,999,952.74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54,878.52 | 654,878.52 | ||||
合计 | 2,826,654,878.52 | 2,488,000,047.26 | 338,654,831.26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1,819,008,547.26 | -668,991,500.00 | -2,488,000,047.26 | 2,488,000,047.26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1,006,991,452.74 | -668,991,500.00 | 337,999,952.74 | 2,488,000,047.2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联营企业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
小计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
合计 | 400,000.00 | 254,878.52 | 654,878.52 |
(3)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4,878.5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0 | |
合计 | 254,879.52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2,903.8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82,762.38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增值税加计抵减等 |
合计 | -163,140.4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90% | -0.36 | -0.3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98.85% | -0.36 | -0.3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