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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337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止2021年12月31日)

目 录页 次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8337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迪尔)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爱迪尔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爱迪尔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爱迪尔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爱迪尔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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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爱迪尔公司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后附《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述,公司应建立和不断更新维护客户信用动态档案的内部控制或赊销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妥善保存,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资金结算并监督款项回收。但是公司单项计提预计信用损失24,704.77万元未能提供催收记录、客户注销、闭店等相关证据。上述情况表明爱迪尔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控制环境、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该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分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认定。

(2)2021年12月24日,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了《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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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审计单位在基准日前对存在缺陷的控制进行了整改,整改后的控制需要运行足够长的时间,才能使注册会计师得出其是否有效的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控制的性质和与控制相关的风险,合理运用职业判断,确定整改后控制运行的最短期间(或整改后控制的最少运行次数)以及最少测试数量。上述事项整改后并未能够测试运行足够时间(次数)。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爱迪尔公司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爱迪尔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爱迪尔公司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2 年4月27日对爱迪尔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爱迪尔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爱迪尔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爱迪尔2021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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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2]00833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徐士宝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雪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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