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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王斌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王斌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1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2021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次0次3次0次0次4次3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下列事项经认真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意见类型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1年1月11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事项同意
2021年3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反对
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反对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事项反对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反对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事项反对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反对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反对
--关于调整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事项反对
--关于调整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事项反对
--与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反对
--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反对
--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意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反对
2021年6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关于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事项反对关于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事项反对
2021年6月11日---关于提名胡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同意

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本人在此不赘述,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2、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反馈与督促

在报告期内,本人对江苏千年珠宝合金电解铜事项的发声:

1、2021年1月2日,本人书面向公司董监高发出关于千年珠宝合金电解铜业务《董事会建议和意见二》;

2、2021年1月9日,本人书面向公司董监高发出关于千年珠宝合金电解铜业务

《董事会建议和意见三》;

3、2021年2月1日,本人与苏日明联名向深交所书面汇报(材料由苏日明当面向交易所递交)了爱迪尔全资子公司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存在涉税重大风险的问题;

4、2021年2月3日,本人与苏日明通过微信,联名向福建省证监局书面递交了《关于爱迪尔全资子公司千年珠宝涉税重大风险有关情况的报告》;

5、2021年6月10日,本人向深交所呈送了关于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2021】第234号的回复,其中对千年珠宝涉税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回复。

七、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王斌康

2022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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