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王春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1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 | 2021年任职期间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10次 | 2次 | 8次 | 0次 | 0次 | 否 | 5次 | 3次 |
注:2021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因工作及疫情影响,有3次未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已按要求履行了事假手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下列事项经认真审议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专项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 |||
事前认可意见 | 意见 | 独立意见 | 意见 |
类型 | 类型 | ||||
2021年1月11日 | - | - | -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3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 | -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4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 同意 |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 弃权 | ||
- | - | 关于调整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调整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事项 | 同意 | ||
- | - | 与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 | 同意 | ||
- | - | 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 同意 | ||
- | - |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 同意 | ||
2021年6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 关于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 同意 | 关于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 同意 |
十一次会议 | 无偿担保的事项 | 无偿担保的事项 | |||
2021年6月11日 | - | - | - | 关于提名胡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8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 - | - | 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事项 | - |
- | - |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 - | ||
2021年9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等事项的事项 | 同意 | 关于调整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等事项的事项 | 同意 |
2021年11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 | - | 关于公司为四平市顶格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 反对 |
- | - | 关于公司为四平市宝泰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 反对 | ||
- | - | 关于公司为辽宁东祥金店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 反对 | ||
2021年12月6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 - | - |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 同意 |
- | - |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 同意 | ||
2021年12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 - | -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 同意 |
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本人在此不赘述,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报表、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及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审部2021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内审部2021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1年度工作的支持,谢谢!
独立董事:王春华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