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大通”)2019年12月11日将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经拍卖完成后,与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腾视文化”)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2021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转让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签署和解框架协议的背景情况
1、腾视文化和深大通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约日,关于视科传媒股权转让款,腾视文化已支付13184万元,腾视文化还应向深大通支付5216万元。
2、因疫情及其他客观因素,视科传媒的经营情况严重未达到腾视文化的预期,经公司与腾视文化反复多次沟通和协商,达成和解,公司和腾视文化与2021年8月30日签署了《和解框架协议》,双方均未履行。
3、现经双方再次沟通协商,决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和解框架协议》,双方已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4、《和解框架协议》及《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5、根据青岛天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估值报告》,北京赛鸽天地广告有限公司的估值为5069.84万元。
二、和解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和解框架协议》
甲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以赛鸽天地100%股权作价4500万元抵给甲方,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2、尚有716万,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剩余616万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
3、上述变更和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有关债权债务结清。
(二)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
甲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腾视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双方于2021年8月30日签署了《和解框架协议》,现在双方协商,本《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万元,其他约定仍按照《和解框架协议》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和解框架协议》及《和解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与执行,将使公司拍卖转让视科传媒股权事宜得到妥善解决,消除公司关于视科传媒股权的潜在诉讼风险,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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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