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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的反映了所涉事项的现状,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尊重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同时,我们审核了《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涉及的相关事项,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基本能够涵盖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并在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经营起到较好的管理、控制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上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本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企业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我们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内部控制,持续关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切实强化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防止类似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违规财务资助、违规对外担保等问题再次发生。

三、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同时我们也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和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均符合实际情况,我们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尽快解决相关问题,消除相关事项及其产生的影响,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减少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力求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确认坏账损失及部分资产盘亏、报废。

六、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等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 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开展,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光伟 岑 勉 李水兰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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