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的专项说明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猴王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了中天粤审字【2021】135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董事会对此发表了《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猴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利安达专字【2022】第2168号)。监事会对2020 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及董事会发表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均无异议。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0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