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21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制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王桦、李长宝、郑晶晶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