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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5: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400045 证券简称:猴王 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猴王股份”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由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了中天粤审字【2021】1356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上述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说明如下(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1.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盛创”)专用机器设备账面原值42,443,211.54元,账面净值11,197,593.92元。公司订单甚少,生产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上述情况表明相关的专用机器设备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出现了减值迹象。由于未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应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如附注九、2所述,中科盛创涉及原告诉求金额合计118,655,653.53元,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应付账款金额114,301,925.83元,管理层确认了预计负债金额434,734.50元(包含罚息和相关执行费用)。针对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分析管理层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否合理等,但由于尚未执行完毕,预计负债是否需调整存在不确定性。

3. 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期末发出商品 48,125,581.17 元,交付对象为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但未见对方的验收证明,而中科盛创已预收对方货款 47,732,063.71 元。中科盛创以发出货物对方未签收,合同未执行完毕为由,一直未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计缴相关税费。

4. 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期末应收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债务人)16,194,648.75元货款,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法院以(2021)内 0523 破 1 号判决,债务人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科盛创无法合理预计其可收回金额,我们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对应的应收货款的可回收金额。

5. 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与中科智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于 2019 年 1月签 订“12MW 海上风电试验台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 4,260 万元,中科盛创于 2020年1月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的40%即1,704 万元,但截止报告日中科盛创尚未收到卖方的任何设备。鉴于风电行业的特殊性,项目是否能顺利进行存在不确定性,而且其银行账户被冻结、厂房及土地被查封、生产经营萎缩,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交易的最终结果。

二、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1. 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其专用机器设备是否计提减值准备,本公司已聘请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机器设备进行价值评估,估值结果无减值。

2. 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没有提足,本次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尚未执行完毕的涉诉余额以及判决、调解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为依据,测算了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本公司已按事务所的测算结果足额补提预计负债。

3. 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发出商品 48,125,581.17 元,已预收对方货款 47,732,063.71 元,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6日下达的(2018)鲁01民初867号与2019年4月9日下达的(2019)鲁民终200号判决书,本年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以上判决书,确认应按会计准则要求结转收入成本并计提应交税金,本公司已根据审计调整同步进行账务处理。

4. 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期末应收进入破产程序企业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货款1619.46万元,本公司向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能够收集、了解到的资料信息等,无法预测是否能收回款项,审计机构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也同步进行账务处理。

5. 中科智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本公司审计时,对该笔预付的合同价40%即1,704 万元己发函获得回函确认,并根据谨慎性原则调整为应收账款、按企业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公司也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猴王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已全部消除。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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