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41,777.1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94,001,254.91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国内局部疫情时有发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形成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制订、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