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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天职业字[2022]18330号_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目 录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110101502022341014644
报告名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天职业字[2022]18330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专项审计
报告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报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签字人员:李靖豪(110101504977),杨霖(110101500151)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天职业字[2022]18330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规定编制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广信材料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业务,并提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广信材料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三、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广信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审核报告作为广信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四、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广信材料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

公司名称: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2021年度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07,180.92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1,448,479.05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3,308.52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6,941,897.02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产生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723,718.97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60,000.00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5,711,343.87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031,532.31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623,461.14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3,408,071.1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429,154.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21,083.22

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明苏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明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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