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7日,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2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 ||
首席合伙人 | 余强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88人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557人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77人 | |
2020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78,812万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63,250万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34,008万元 | ||
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11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9,984万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80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职务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孙玮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1年 | 2009年 | 2009年9月 | 2021年 | 3家 |
顾喆奇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17年 | 2012年 | 2012年9月 | 2021年 | 2家 |
姓名 | 职务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朱敏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1995年 | 1993年 | 2011年11月 | 2021年 | 10家以上 |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中汇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中汇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