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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021年,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市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指引以及《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以及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均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公司任何管理职务,能够有效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各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雎国余先生 1946年4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党委书记;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现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廖志生先生 1948年3月出生 中国香港

本科学历。历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总行行政练习生、高级外汇交易员、部门主管、汇丰银行附属机构董事;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环球资金部董事;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多伦多总行高级外汇交易员;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环球资金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丰业银行香港分行资金部董事;加拿大丰业银行亚太区总部资金部董事。现任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冯仑先生 1959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央党校、中宣部及国家体改委研究员;海南农业高技术投资联合开发总公司合伙人;海南万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万通立体之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方御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网易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梁永明先生 1965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财政处、法规处、经贸处处长等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金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世博会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总会计师;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泰世博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兼任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项议案;召开9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7项议案;召开2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51项议案。独立董事参加会议(含通讯方式)的情况如下:

姓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雎国余 1/1 9/9 5/5 - 5/5 5/5 5/5廖志生 1/1 9/9 - 3/3 5/5 - 5/5

冯仑 1/1 9/9 5/5 3/3 - - -梁永明 1/1 9/9 - 3/3 5/5 - 5/5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均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最新经济金融形势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忠实勤勉,规范履职,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坚持独立、专业判断,深入研究重大事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持续加强对监管和资本市场政策法规的关注和研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为推动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亦能够不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环境,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保障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监管政策变动、资本市场及银行业动态等相关信息,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充分支撑独立董事科学、有效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32次,

研究审议了制度完善、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资本规划、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共63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文件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及时开展关联方名单更新工作,严格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切实监督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工作,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时,独立董事能够切实履行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程序的合规性,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符合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常规业务之一,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设置方案,并听取了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交的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报告。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考核指标设置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业绩报

告,重点关注了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股东根据相关承诺制定并实施了稳定股价相关措施,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及主要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公司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承诺内容,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内部工作机制,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及各

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主动性不断提升。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根据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审议修订了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围绕董事会重点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重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独立、专业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持续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能力,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冯仑、梁永明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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