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更正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1 票弃权。董事刘俊浩表决意见为弃权(弃权原 因为: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单位当年盈亏为计算基数,新农开发应认真对新疆海龙进 行审计)。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14 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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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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