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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瑞传播:博瑞传播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为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黄勤经济学博士。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曾是英国利物浦大学城市规划系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区域经济与城市发展、产业融合与创新等方面的研究。兼任中国区域经济学会理事、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监事、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区域可持续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区域科学协会理事,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巍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文化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特聘研究员,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社科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财政部中央文化企业国资预算评审专家,中关村

华夏经济学研究发展基金会监事,全国文化智库联盟常务理事,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专家顾问,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王雪会计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特聘教师、澳洲注册会计师CPA(Aust.)、美国会计学会AAA会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西南财经大学支委委员,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控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2021年度,我们认真参与公司董事会各项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十届董事会

十届董事会
独董姓名董事会召开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黄勤77700
金巍77700
王雪77700
独董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黄勤11
金巍11
王雪1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相关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现状,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时,我们会就会议议案和整体经营管理情况与公司进行沟

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全年我们共出具了4份(合计14项)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等重要事项,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我们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公允性、是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公司2021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事前均征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生学教育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担保事项系保障生学教育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生学教育的整体利益;生学教育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能力;公司向生学教育委派了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内控官,对生学教育的财务具有较强的掌控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且生学教育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的反担保,进一步强化了本次担保的风控措施,确保

了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至本报告期的情况。

(四)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报告期,我们就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沈丁丁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财务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的对

公司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完善提出合理的建议及专业指导,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内控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满足了公司2020年度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我们就公司制定的《公司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公司依照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报告期,我们就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执行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同时,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方,确保承诺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

(九)投资者回报及分红情况

2021年4月,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针对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规现象。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议事规则,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二)内控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四、总体评价2021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勤勉履职,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职能部门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履职期间,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的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保持独立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金巍黄勤王雪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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