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国意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2〕第 64 号
骆国意:
2021年4月27日,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公告》显示,根据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公司对2018年、2019年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其中调增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500.75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2019年度净利润的49.42%;调减2019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简称“净资产”)4,803.60万元,调整金额占更正后2019年度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12.47%。
你曾于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你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督促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