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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1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14 项。监事会 2021年会议情况如下:

序 号日期会议名称审议内容
12021 年1月06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1年3 月02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32021年04月09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1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21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1年05月01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收购二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2021年05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2021年06月09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2021年07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82021年08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21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无内幕交易行为。

4、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7、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无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善的档案。公司未发生违规现象。

9、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展望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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