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帝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87,867,582.43元,同比增长2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24,061.73元,同比下降49.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惠芬女士、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莫泽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