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