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9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27日。
2. 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七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4月15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虞明霞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该报告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2-079(www.neeq.com.cn)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2-068)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2-079鉴于公司正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定暂不对2021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待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结果出具后,再进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公告编号:2022-079
1.议案内容:
经谨慎审查公司各年度的披露内容,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19年年度、2020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要求,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更正。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7)、《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为2022-083)及《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为2022-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号:2022-07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