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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38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待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后,及时披露方案具体内容,并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股东超过200人后制定、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或者进行利润分配,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第十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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