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我们核查2021年度报告有关资产减值的审计事项,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页)
委员签字:
刘运国 谢家伟 修山城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