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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1年,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重要的监督机构,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公司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年2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1年3月1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4、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1年5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选举杨传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7、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勤勉尽责,能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正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其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对象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共计6935.36万元。具体确认收入情况详见年报相关章节。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并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