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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等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11,323.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3,219,765.78元,2021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6,577,691.36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议,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当年未盈利,不满足《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中规定的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及项目投资相关资金需求。未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2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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