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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图新科: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兴图新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4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8.21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1,906.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5,283.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6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6,622.7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1,804.49
利息收入净额B2809.93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9,401.71
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C2532.3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1,206.20[注]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342.23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6,758.8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6,758.80
差异G=E-F

[注]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销户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00509100007392846,193,195.92
005091000073936-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12790959091018879,301,242.45
12790959091051622,093,588.93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合计147,588,027.30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余额2,000万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取得收益308.64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大额存单余额为2,00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10万元。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和研发环境,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基础技术积累,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技术研发推动的平台产品升级,以及新产品未来产业化后带来的盈利能力提升。

除上述情况,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受疫情防控及研发办公楼施工方延期交付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楼宇尚未完成装修及硬件投入,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涉及其他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中泰证券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兴图新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兴图新科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622.7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401.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06.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20,658.3320,658.3320,658.335,979.2811,501.13-9,157.2055.672022-9-30-1,449.92否[注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26.504,926.504,926.501,612.432,894.48-2,032.0258.752022-9-30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580.58100.00不适用
超募资金6,037.936,037.931,810.001,810.0029.98不适用
合计-46,622.7646,622.7640,584.839,401.7131,206.19-11,188.64-1,449.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由于2020年度公司所处的武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募投资金项目投入相应受影响延迟,公司购买的房产由于开发商未能按合同履约条件按期交付,导致资金使用延期,该房产已于2022年1月装修完毕并验收。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大额存单取得收益308.64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0,大额存单余额为2,00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1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1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此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注2: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受疫情防控及研发办公楼施工方延期交付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楼宇尚未完成装修及硬件投入,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注3: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展有所延迟,但研发支出持续提升,新技术应用未达预期,部分新产品尚处于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虽得到客户初步认可,收入贡献暂未能充分体现。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20,658.3320,658.335,979.2811,501.1355.672022-9-30-1,449.92否[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926.504,926.501,612.432,894.4858.752022-9-30不适用
合计25,584.8325,584.837,591.7114,395.61-1,449.9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升级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9号光谷物联港的4号楼和5号楼变更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此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受疫情防控及研发办公楼施工方延期交付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楼宇尚未完成装修及硬件投入,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预计不能在原定期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
募投项目质量,基于目前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分析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2年9月30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由于2020年度公司所处的武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严重,公司募投资金项目投入相应受影响延迟,公司购买的房产由于开发商未能按合同履约条件按期交付,导致资金使用延期;该房产已于2022年1月装修完毕并验收。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整体进展有所延迟,但研发支出持续提升,新技术应用未达预期,部分新产品尚处于试用及功能验证阶段,虽得到客户初步认可,收入贡献暂未能充分体现。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王 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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