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出具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087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根据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五)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所述事项如下:
2022 年 4 月 8 日,中捷资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06 号),因中捷资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捷资源立案。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中捷资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上述鉴证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为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同时提高公司管理层法律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要求,全面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说明。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