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东方园林: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适用日期:2022年1月1日起

2、变更原因:

2021年9月3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92号),危险废物填埋场需要预提退役费用,预提标准根据填埋场容量确定。

3、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九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九洲”)所有的危废填埋场按照设计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4、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根据财资环【2021】92号文件的规定,南通九洲危废填埋场按照填埋场总容量预计弃置费用,一次性计入相关资产原值,并按照填埋场的总容量对退役费用采用工作量法摊销。同时对原有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由年限平均法改为工作量法,残值率由5%调整为0%。

除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须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此次变更对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任何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按照2022年1月1日5年期以上LPR4.6%,以及预计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剩余使用年限进行折现,南通九洲变更会计估计后,预计2022年期初固定资产、预计负债余额将增加5,004.57万元;预计将增加2022年度营业成本579.51万元、财务费用230.21万元,合计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809.72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各季度及未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净利润等的实际影响情况以2022年各季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文件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使公司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控股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