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朱建弟2021年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2人2021年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76人2021年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人2021年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52,300万元2021年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2,900万元2021年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6,500万元2021年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7家2021年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业序号
行业序号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 | 制造业 | 制造业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K | 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
2021年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00万元2021年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9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及纪律处分2次的情况。
63名业人员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
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及纪律处分2次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付忠伟 | |||||||||
时间 |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1年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0年 |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19年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2年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1年年审计收费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计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该议案以3票同意、0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票回避、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素养,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对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工作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