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玉瑛女士、独立董事卓敏女士和董事吕月珍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王玉瑛女士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报告期内,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7月完成换届选举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锐先生、独立董事后美萍女士和董事吕月珍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李锐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成员总数的1/2以上,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核通过及确认。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议案 |
2021年1月22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1年4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3、《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6、《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
2021年4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021年8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2021年10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3、《2021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 缺席次数 |
李锐 | 2 | 2 | 0 |
后美萍 | 2 | 2 | 0 |
吕月珍 | 5 | 5 | 0 |
王玉瑛(离任) | 3 | 3 | 0 |
卓敏(离任) | 3 | 3 | 0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督促各部门做好外部审计工作配合,另一方面加
强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其按年审工作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容诚在2020年度的年报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有效的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基础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结果公允的反映了公司在2020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1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及流程优化提出指导建议,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不断提升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推进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上半年度、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听取公司年度主要经营状况和年度审计工作情况汇报,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审查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要求,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2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