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期披露 2021年年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信证券”、“主办券商”)为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通 5;证券代码:
400029,以下简称“大通 5”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30日之前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每周转让将由五次变更为一次。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信证券”、“主办券商”)为广州大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大通 5;证券代码:
400029,以下简称“大通 5”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之前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的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30日之前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每周转让将由五次变更为一次。
网信证券作为大通 5 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网信证券作为大通 5 的主办券商,已督促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鉴于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鉴于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