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