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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立教育:昂立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2021年,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陆建忠、独立董事喻军、董事赵宏阳、董事邹承文共4名成员组成。公司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周思未因工作原因于2021年8月离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陆建忠担任。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陆建忠:男,生于1954年5月,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副教授。曾任上海海事大学财会系讲师、副教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德安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喻军:女,生于1972年5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赵宏阳:男,生于1987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长甲集团地产总裁助理。现任长甲集团总裁、执行董事、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长甲文旅集团执行总裁。

邹承文:男,生于1975年12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历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盛集团科教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2021年10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周思未(已离任):男,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硕士。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兼董秘办主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秘兼总裁办主任、上海昂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并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事项
2021年4月21日2020年年度报告沟通会1听取汇报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情况等
2021年4月27日第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审议《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12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8月26日第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12月16日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1听取汇报公司2021年度审计计划以及预审情况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不含税),募资资金专项审计费用为8万(不含税),与公司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监察与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监察与审计部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认真沟通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并要求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监察与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六)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发表了相关的专项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及决策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责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建忠、喻军、赵宏阳、邹承文

2022年 4 月27日

(本页无正文,仅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陆建忠

喻 军 __________________

赵宏阳

邹承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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