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玺萌置业”)通知,依据玺萌置业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签署的质押合
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
予以质押;依据玺萌置业与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签署的质押合同,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予以质押。
上述质押已于 2011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玺萌置业持有本公司 173,815,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56%;包括上述质押已累计质押 101,400,500 股股份,占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的 58.3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75%。
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