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广慈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生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盈康生命收购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广慈”)100%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1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11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450,000,000.00元购入苏州广慈100%股权。
二、苏州广慈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苏州广慈100%股权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4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与盈康医管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二)》,盈康医管承诺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年度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四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2、苏州广慈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744.64万元、4,867.92万元、5,931.96万元、7,042.92万元。
3、双方同意,(1)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获得盈康生命提供的无息或低息(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借款而减少的融资成本;若存在盈康生命在业绩承诺期内以自有资金投入目标公司的情形也应剔除因该等投入而减少的资金成本(资金成本为盈康生命已投入资金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2)承诺净利润、实际净利润的计算应剔除对目标公司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如实施)而产生的激励费用。
4、如苏州广慈在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各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盈康医管应进行补偿。盈康医管当期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X拟购买标的股权交易价款–盈康医管累积已补偿金额。
每年度应补偿的业绩承诺补偿根据《专项审核意见》结算应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则按0取值,即盈康医管无需向公司补偿现金。但盈康医管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
5、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度末(以下简称“期末”)目标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若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则盈康医管需另行补偿公司,苏州广慈减值应补偿金额=苏州广慈期末减值额–盈康医管业绩承诺累积已补偿金额。
6、盈康医管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应承担的目标公司减值应补
偿金额与盈康医管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的总额(限于本金金额,不包括因盈康医管违约而需承担的延迟利息或违约金)不超过盈康医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获得的股权转让对价。
(二)苏州广慈100%股权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业绩实现数 | 业绩承诺数 | 应补偿金额 |
2021年度 | 4,251.71 | 3,744.64 | - |
合计 | 4,251.71 | 3,744.64 | - |
苏州广慈100%股权业绩实现数高于业绩承诺数,无需补偿。
三、会计师对苏州广慈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盈康生命编制的《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XYZH/2022GZAA30146号)。报告认为,盈康生命上述专项说明已经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2021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
四、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21年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苏州广慈承诺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原始合同、中介机构相关报告、苏州广慈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资料,访谈高级管理人员等。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二)》的相关承诺,苏州广慈已实现2021年度业绩承诺,无需补偿。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苏州广慈100%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之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乔 岩 许琰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