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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之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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