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内部控制工作,监事对内部控制实施进行监督,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控评价工作。
2021年度,公司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公司制定或修订了《质量、食品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制度》、《非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文化资产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控制大纲》、《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流程梳理和修订,进一步夯实公司内控基础,完善内部控制流程体系。
根据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安排,2021年11月3日,公司下发《关于开展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控自查及评价工作的通知》,公司于年内分阶段组织实施了内部控制自查及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2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销售业务、产品研发、担保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
告、全面预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外包、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产品质量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业务外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审计部制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兼职内部控制工作人员组成。评价过程中,对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实施了现场测试,对测试中发现的缺陷问题进行组织讨论认定后,通过评价结果的汇总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的编制,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等进行了综合分析。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的程序,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依据及标准以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重要程度而作为判断依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按照下列指标孰低原则确定。
①重大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导致或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a)利润总额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10%;
b)资产总额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c)营业收入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5%。
②重要缺陷:当一个或一组内控缺陷的存在,导致或有合理的可能性导致无法及时地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错报时,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a)利润总额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0%;
b)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c)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5%。
③一般缺陷:对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a)利润总额错报,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
b)资产总额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
c)营业收入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如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定义为“重大缺陷”:
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c)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出现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导致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b)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较大影响;
c)未依照现行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③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判断依据及标准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大小作为衡量指标。
a)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1%;
b)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
c)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
a)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b)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c)媒体频现负面新闻,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d)对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②公司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要缺陷。
a)一般违规并被处罚;
b)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c)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d)公司重要经济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e)负面消息在一定区域内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f)对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③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针对报告期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分别制订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同时组织开展缺陷整改检查,确保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得到整改。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
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