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职能,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集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9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次 | 时间 | 通过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26日 | 1、《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6、《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8月25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10月22日 | 《2021年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重要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运作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公司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五分开”,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与公司财务部门沟通,检查财务情况,促进公司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审阅了报告期内各季度财务报表,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还审议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签发的2020年年度标准审计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三)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
经审阅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市场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高管行为监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管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及高管在行使职权时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三、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监督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监督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进一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防止
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支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积极开展调研学习,努力提高监事会的履职专业水平,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