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26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1年12 月31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薇、梁俪琼
2022年4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薇 梁俪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