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视频会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仔细审核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