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2月2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12月10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 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12 月 13 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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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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