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保理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预付款。
2、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