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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 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附四楼大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杨如刚、李琳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严志明代为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董事长熊国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相关事项,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69的《四川路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持续加强内控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风险、内控、合规、法务”协同管控效能,推动公司规章制度“废改立”,提升“内控、风险、合规、法律”意识,会议同意《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确定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人数调整,并确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19人调整为308人,授予的股票数量确定为2,997万股。

具体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67的《四川路桥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确定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2022年5月6日为授予日,以4.24元/股的价格向308名激励对象授予2,997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068的《四川路桥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鉴于本次交易所涉财务数据更新,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重新出具了相应审计报告、备考审阅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改。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建集团、高路建筑和高路绿化三家标的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编号分别为国富专审字[2022]51010024号、国富专审字[2022]51010025号、国富专审字[2022]51010026号),四川路桥2021年度的《备考审阅报告》(国富阅字[2022]51010002号),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国富核字[2022]51010003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如刚、严志明、李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四川路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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