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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丰股份:禾丰股份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独立董事蒋彦女士、左小蕾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张文良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蒋彦女士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4次会议:

1、2021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2、2021年4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1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1年10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实际情况,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情况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对审计的时间与进度进行了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按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组织和指导会计人员严格按要求编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

告》《第三季度报告》。

(三)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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